索引号: | 11330203MB19574458/2021-79915 | 组配分类: | 工作进展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基金监管,4月29日下午,海曙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召开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政策培训会,全区87家医疗机构150余人参加了会议,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祎阳和区卫健局相关工作负责人出席会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医疗保障领域的行政法规,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会上,区医疗保障局重点对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条例内容进行了解读,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不碰“红线”,守好“底线”,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会议对2020年定点医药机构监管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2020年区医疗保障局共查处违规医药机构132家,其中约谈整改73家,暂停医保结算53家,解除医保协议6家,对4家医疗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全年共追回违规费用共计42.52万元。同时,会议部署了定点医药机构12项编码贯标工作,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组织保障,在5月底前完成编码贯标工作。
会议强调,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诊疗服务。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守法意识,促进广大医疗工作者合理合法使用医保基金,共同做好医保基金“守门员”,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培训会后,区医疗保障局和区卫生健康局组织8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单位负责人和医保负责人召开了工作座谈会,对医保政策和重点工作进行现场培训指导。
定点医疗机构汇报了医保基金合理使用、电子医保凭证推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区医疗保障局和区卫生健康局相关科室负责人针对大家遇到的问题逐一做出解释说明,并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医保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坚守底线,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规范医疗行为,认真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杜绝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