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00MB0R42336D/2021-81896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文日期: 2021-03-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0年海曙生态环境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1-03-24 12:17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实效、服务群众,落实依法行政,强化法制监督,全面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党组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执法责任、教育培训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制度,使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

    二、强化担当意识,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迅速行动,积极作为,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一是加强协防联控。在做好机关内部疫情防控的同时,第一时间抽调党员干部组建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深入白云街道牡丹小区疫情防控一线轮岗执勤。疫情期间101天内累计派出287人次,圆满完成防疫政策宣传、体温测量、通行证发放、绿码核验、外来人员登记、聚集人员劝导等各项工作任务。此外,我局还购买了疫情防护用品,及时支援白云街道等基层一线。二是加强指导监管。积极开展对全区46家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指导监管医疗垃圾规范处置。同时做好3家新冠定点医院门诊废水、污泥处置情况调度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每日专项巡查和水质监测等工作。三是加强主动服务。制定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服务企业支持复工复产十项措施》,从疫情防控环境管理、环保绿色审批和企业环保监管服务等三方面,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帮扶措施,制作企业复产环保事项告知书,主动上门对辖区内50家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重点帮扶, 还推出了“云审批”、“首查告诫教育制”等工作创新,全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三、强化赶超意识,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认真履行区美丽办职能,采取“弯道超车、国省同创”模式,加强部门协作,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问题,强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一是优化顶层设计。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海曙的意见》,启动编制《海曙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海曙规划纲要(2020-2035)》,为海曙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明确目标任务及实现路径。二是强力推进创建。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创建工作专班,集中力量紧抓目标任务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认真对照浙江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指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符合性要求、否决性指标和42项考核指标进行全面梳理,紧紧盯住核心指标和关键性指标,一个指标对应一套台账,确保全部达到考核要求并一次性通过验收三是严格督查考核。以督查考核为手段,强化过程推进,结合《海曙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9-2025年)》,制订印发2020年度区美丽海曙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和工作责任书,并指导督促各镇(乡)、街道及成员单位早部署、早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四是加强生态宣传。以“山水书香城、生态新海曙”为宣传月主题,组织开展了“低碳生活、绿色出行”、Plogging、生物多样性宣传等四场宣传活动,制作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专题宣传片和“生态海曙、美丽家园”主题画册,并在六五世界环境日由区委书记和区长发表了《高水平建设美丽海曙全力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署名文章。组织全区镇(乡)、街道及14个相关部门召开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提升宣传工作动员部署会,制定印发《海曙区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提升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开展全覆盖宣传。

    四、强化目标意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紧紧围绕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总目标,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治水提升、治土清废三大战役,着力改善环境质量。一是“蓝天保卫”再推进。持续深化工业废气治理,提前完成53个工业废气治理项目年度工作任务,包括29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1个重点工业园区废气整治、12家VOC企业的污染治理、10台工业炉窑专项整治和1个臭气异味治理项目等。启动新一轮蔺草行业整治提升,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对28家蔺草企业开展整治。加强农村秸秆焚烧管控,启动海曙区秸秆禁烧高位监控系统项目。加强油气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完成5家加油站油气回收监控设备安装和2248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上牌工作,投运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2套,联合交警开展上路检查,立案处罚超标排放车辆10辆次,并完成711辆国三标准以下运营柴油货车淘汰等工作。全面投运16个镇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实现区域全覆盖。二是“治水提升”再升级。制定印发《海曙区“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海曙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海曙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制定划分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完成水源保护区内5家企业关停(搬迁),9家过渡期企业污水统一实行桶装储存,确保污水“零直排、零落地”。有序推进望春工业园区和横街镇镇工业园“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2个工业园区 “一点一策”编制和整改工作,并计划于年底前完成验收。积极开展石断面整治提升工作,督促石碶街道采取包括截污井改造、换水大循环、临时处理终端建设、水环境整治“控源”行动和南新塘河综合治理等措施,目前断面水质已提升至Ⅳ类,达到功能区标准。完成区级河流55个交接断面自动监测点位选址,现已基本完成区控以上、姚江支流等11个点位的“四通一平”等建前配套工作。三是“治土清废”再深化。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在全市率先印发《海曙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要求明确相应工作举措和四个清单,有序推进我区“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对工业企业(单位)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资料的审核指导,完成危废企业信息系统入网728家,固废企业信息系统入网189家。严格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完成6个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和20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健全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体系,全面落实《海曙区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招标确定小微单位危废收运第三方单位,为我区2021年建成首批“无废城市”夯实基础。加强国家核技术利用安全监管系统信息化管理,对辖区内87家核技术利用单位2019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评估报告进行督促指导,指导核技术利用单位系统数据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严格执行放射源收贮,完成凌威金属机械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放射源收贮和许可证注销工作

    五、强化攻坚意识,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及问题整改

    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聚焦我区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整改落实,全面提升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一是全面梳理排查。深入开展全方位全环节的自查自纠,纵深推进第一轮中督、省督21项反馈问题和134件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采取“100%书面督查”+“重点问题区领导带队实地查”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 “回头看”,对重点问题建立“一件一册”台账,确保问题发现“零死角”、问题整改“无遗漏”。系统开展长江经济带、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排查整改各类问题48个,根本上解决一批群众关切的、区域性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的涉环保信访2662件,对重点信访、重复信访进行专题研判和动态跟踪,做到关口前移、预先处置。二是高质高效整改。组建专班办公,全面落实交办信访件“立行立改”工作制度,第一时间转办、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围绕情况调查、责任落实、处置措施“三到位”,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坚决不搞“一刀切”,全力服务好“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的46.5件信访件,43.5件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回头看”核查,剩余3件尚未完成整改的信访件,已制作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由各分管区领导亲自牵头,按限定期限完成整改任务。三是有力督责宣传针对交办信访件,实行清单式、动态化管理,围绕“两明确三到位三掌握”落实督责工作,明确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属地纪委跟踪督办,做到逐件登记、实地督办、现场回访,及时掌握办理时限、工作进度、整改成效,实现跟踪督责“全覆盖”。信息报送做到天天报,督察期间共编发本级《每日工作动态》32期,累计向上报送信息43篇,市级《简报》录用22篇,省级《简报》录用2篇;省市媒体对海曙边督边改工作进行了报道,相关经验做法也在市级《简报》刊发3期专版。

    六、强化亮剑意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坚持严管严控,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开展实战练兵。结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挥发性有机物百日攻坚、海曙区工业企业护水等市、区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和双随机抽查等工作,全面开展实战练兵,规范执法流程、移动执法装备使用和相关证据材料制作等,共立案查处违法企业(个人)34家(人)次,处罚金额368.91万元。二是加强信访调处。严格落实首问即办制,组织开展“绿水青山,请您守护”专项行动,鼓励和引导群众发现和举报身边的环境污染和违法行为。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研判信访投诉趋势,并建立“每周重点查,每月回头看”工作制度,推动问题解决和矛盾化解,对所有信访问题实施挂账跟踪、办结销号的闭环管理。全年共办理信访投诉777件,同比下降28.7%。三是完善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模拟槽罐车事故导致盐酸泄露至附近河道事件并展开应急处置,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和第三方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四是推进科技执法工作。以互联网+监管为理念,开发“海环码”应用程序,以“一库一码一地图”为核心,编制海曙区企业环境地图;使用环境监测立体走航车,对热点投诉问题区域开展巡查;协助集士港镇政府完成3台VOCs自动监测仪的安装和使用。

    七、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优化营商环境

    以打造“生态环保,心系民生”的服务品牌为目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积极营造流程优、效率高、服务好、企业获得感强的营商环境。一是优化审批服务。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梳理出在省政务服务网上的 “最多跑一次”权力事项46个,并对以上事项的申请材料、办事指南进行了进一步完善。积极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试点改革、辐射安全许可和放射诊疗许可跨部门联审联办机制改革以及夜间施工证明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等,进一步增加审批数量,提高审批质量,突出行政审批的服务功能。全年共审批报告项目160个,环境影响登记备案784个,承诺备案12个,“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降级备案项目4个,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11家、续证19家,应急预案备案24个。二是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积极开展送政策上门、送服务入企活动,完成654家33个行业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其中登记管理538家,发证7家(包括1家整改),禁发、无实体、注销、关闭109家。完成全部7319家91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其中登记6311家,发证123家,禁发、无实体、注销、关闭885家。三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服务。联合区工商联共同举办“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并安排各科室、执法队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一一对接落实。搭建生态环境全民议事平台,拓宽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度和广度,完成生态环境议事厅7场、生态环境集市2场、生态环境大讲堂2期、环保管家服务企业2100家。四是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完成了海曙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于8月底通过区委、区政府审议后,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八、强化法治意识,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针对不同宣传对象和方式,一是采用环保议事厅、环保大讲堂、环保集市、环保重点工作推进会、环保服务下社区等面对面的法治宣传与企业社区服务的互动方式;二是利用自媒体及平面媒体、微博、短信等媒体的宣传推广方式,把传统的普法和新媒体时代下的互联网+相结合,积极普及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三是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大众传播方式,通过发放环保宣传小册子和宣传挂图和悬挂标语横幅,利用“6.5”环境日、“6.30”浙江生态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讲师团等,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为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