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3MB19574458/2021-79979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今年以来,海曙区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宁波努力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海曙争当“重要窗口”建设排头兵的目标定位,把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贯穿医疗保障保障工作全过程。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法治医保建设。局党组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门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配合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证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能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组织机制上得到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情形,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专职法律顾问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依法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二、坚持依法治理,促进医疗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一)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杜绝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的情况。严格落实《海曙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执法过程中全面运行行政执法系统,借助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系统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上的功能设计和模块配置,全面梳理监管事项,制作监管事项专项检查表,通过这一系统运用,大大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目前我局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100%,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到100%。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新制定费用审核工作制度、大额费用会审机制、重点票据交叉审核机制、新进医疗机构违规费用及时反馈机制,实施“超120%约谈机制”,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常态化、智能化、规范化、精细化运行。全面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强化医保稽核,开展全区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医保监管1、2号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等。由我局牵头联合江北、奉化、鄞州开展经办管理风险专项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组围绕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控制管理与监督等五个方面30项内容,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检查。疫情期间,我局密切与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联系,形成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制定药店检查指引,统一检查标准,对药店落实“两手抓”要求,一是对连锁医保药店要抓总抓细。二是对单体医保药店逐家管控。
(三)以法治思维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实施1名医保干部+1个镇(乡)街道+N个医保服务事项的“1+1+N”基层联片工作制,进一步推进基层办工作;二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目前19个医保事项,6个收件窗口统一完成2.0上线事项整体切换;三是聚焦脱贫攻坚,完成医疗救助系统建设,推行基本医保、大病救助、医疗救助“3+N”一站式结算,实现参保人零跑腿、零等待、零垫付,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做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我局始终遵循“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突出重点公开内容”的原则,坚持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公开的政府信息涵盖动态信息、通知公告、机构概况、法规公文、工作信息、重大决策公开等。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创新宣传机制和手段,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透明。在局政务公开网站及“海曙医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政府公开信息,借助新媒体的服务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辐射范围。
三、加强学习,深入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一)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筑牢依法执政根基。一是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认真执行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建设高素质医疗保障法治工作队伍。我局党组会议多次研究法治工作,集中学习,要求全体在编干部学法、知法、懂法,掌握宪法和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险法律规定的各项规定。坚持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医疗保障工作,2020年我局3名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全局在编在岗干部执法证持有率达到100%。
(二)多渠道多维度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一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将向医疗保障工作日常监管对象及服务对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将履行普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的头上。二是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围绕医保工作,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发布社会保险法、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价格法、政府采购法等医保实体法律、法规、规章,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聘请法律顾问团队,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对基层业务经办人员培训、定点医药机构培训中。通过开展基层业务经办人员培训、定点医药机构培训,举办医保政策咨询日,开展医保反欺诈骗保宣传月等方式对基层业务经办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参保群众进行日常普法宣传。三是利用各种大型活动广泛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医疗保障法制宣传,组织“医路相伴”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走基层送法治知识,宣传和解读医疗保障政策法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等内容,为社会舆论提供正确引导。4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重点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医保政策解读、典型欺诈骗保案例曝光等,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反响。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法治规范医疗保障管理工作,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