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1740/2020-70950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石碶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0-08-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各行政村(社区、渔业社)、机关各科室、企事业单位:
《人大石碶街道工委关于推行人大代表居民议事员督事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在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职责要求,认真配合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推进石碶街道人大代表居民议事员督事制度扎实开展。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8月18日
人大石碶街道工委关于推行人大代表居民议事员督事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密切各级人大代表、居民议事员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增强代表履职责任,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行人大代表督事制度 切实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石碶街道联络站对接“四个平台”主题接待制度》为依据,按照专业对口和工作需要,成立人大石碶街道工委督事小组,积极推动人大代表、居民议事员督事制度的实施,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善于通过听取和督办一件件民生事项,同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以及促进区域治理现代化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基层人大的职能作用。
(二)要坚持依法办事。强化人大意识和法治观念,立足人大自身职能不越位、不缺位,依法依程序推行人大代表、居民议事员督事制度,努力做到权限法定、运作规范、程序简明、切实可行,自觉维护人大代表、居民议事员开展督事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要坚持效果导向。通过推进“代表督事”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居民议事员主体作用,着力推动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民生诉求的妥善解决、有效落实,及时化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矛盾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人大街道工委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居民议事员的特长和职能,分设农业农村和新村建设督事小组、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督事小组,环境综合整治和垃圾分类督事小组,社会管理和社区治理督事小组4个督事小组。每个督事小组设组长1名、联络员1名、成员若干,明确各个小组成员的职责任务、监督模式和督事方向,明确视察监督任务内容与时间节点,分门别类视察街道各类民生实事项目,发挥人大代表、居民议事员专而精的作用,提高民生实事项目监督的精确性和代表督事的责任感。通过人大代表、居民议事员的依法履职和有效监督,不断推动民生关键“小事”、利民“实事”等事项的解决落实。在监督过程中,遵循“百姓提意见—代表反馈督办—居民议事成员跟进—现场协调—形成共性解决方案”标准流程,助力打通长效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三、工作职责
人大街道工委督事小组在人大街道工委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对人大街道工委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监督和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级人大的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二)听取和讨论街道办事处和派驻机构的相关工作报告。
(三)开展关于自身督事方向的视察、调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起草调查报告。
(四)做好相关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及时督办联络站、点移交的各类督查工作。
(五)加强与群众联系,开展主题接待,对群众反映的关于自身督事方向的问题,及时收集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六)定期组织开展关于自身督事方向法律法规学习。
四、工作程序方法
各督事小组全年开展监督活动不少于4次。年初制定计划明确督事内容与时间节点、督事的形式和方法。通过专项汇报、询问谈话、调研视察等形式,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推动落实;年中开展各项督查,深入倾听民生、广泛收集民意,及时梳理督办的事项并交办有关部门落实。三季度重点对照时间进度和困难问题,开展跟踪督办,推动项目按时完成;年底重点检验项目完成情况,评价项目成效,总结工作经验。各督事小组在活动中要建立小组活动记录簿,形成书面档案,并一年一次向人大街道工委进行工作汇报,向居民议事会进行书面报告。
督事小组工作包含确定督事事项、组织专题督事、反馈督事结果三个环节,具体程序和做法如下:
(一)收集民生诉求,确定督事事项。督事小组要充分利用“线下+线上”人大代表联络站、“四个平台”、居民议事员微信群等渠道,广泛收集民生问题和百姓诉求。根据收集到的民生诉求和问题线索,从中筛选、甄别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且具体可行的民生事项,列入督事议题,由督事小组进行专题研究后视情作出分类处理:一是简单诉求进行直接督办;二是同类问题进行汇总督办;三是复杂或疑难问题进行专项督办。
(二)根据确定的督事事项,组织专题督事。人大街道工委要根据研究确定的督事事项,按照“一事一组、一事一督”的原则,开展专题督事。各督事小组应明确职责任务,在深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督事事项提出具体督促办理意见或建议:本级可以办理的,督促本级政府相关科室或基层站所限时办理;需要上级办理的事项,督促本级政府或基层站所联系其上级单位跟进办理,明确解决落实的方案和办结时限;本级无法协调解决的事项,报请区级人大常委会督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或协调解决。督事小组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具体可通过专项汇报、询问谈话、调研视察等形式,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推动落实,确保督事出成效、群众得实惠。
(三)反馈督事结果,开展回访评价。人大街道工委要对督事结果建立“一事一评、办结销号”工作机制,即在督事事项限时办理完毕之后,督事小组应对相关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查看或现场评判,对督事结果表示满意的及时反馈相关群众并办结销号,不满意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再次督促办理。督事小组应通过微信群、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听取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对人大代表督事结果的意见建议,并由人大街道工委对督事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回访和评估结果应由督事小组向人大街道工委进行工作汇报,向居民议事会作书面报告。
五、经费保障
街道区人大代表、居民议事员、民情联络员、人大工委工作人员的工作活动等经费以《关于宁波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为依据,列入街道年初预算。街道区人大代表工作活动等经费按《宁波市海曙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执行;居民议事员、民情联络员工作活动等经费参照《宁波市海曙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执行;人大工委工作人员服务代表活动所需的通讯、交通等费用开支按居民议事员标准减半执行;街道下属三个人大代表联络点安排年二万元活动经费用于日常接待活动,确保人大工作、人大联络站点工作日期间常态化运营。
附件:1.石碶街道人大代表居民议事员督事工作领导小组
2.石碶街道人大督事小组名单
附件1:
石碶街道人大代表居民议事员督事工作
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街道代表督事效率,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经研究成立石碶街道人大代表、居民议事员督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锡朋
副组长:朱华鑫 许惠苏
成 员:丁国年 冯永法 许佩佩 滕 辉 周方松
陈小平 傅立明 徐国军 忻建杰 郭忠亮
谢晓颖 吕 杰 李双喜 朱 峰 李健宏
钟 浩
下设办公室位于石碶街道人大联络站。
职责:1.围绕区、街道重点工作和民生热点问题,制定年度重点督事安排;2.根据各督事小组反馈的问题或从其他渠道收集的民生问题,作出分类处理意见;3.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各项督事活动;4.督促相关部门跟进办理,明确解决落实方案和办结时限;5.组织开展督事活动满意度评价。
附件2 石碶街道人大督事小组名单
一、农业农村、新村建设督事小组
组 长:虞秋惠(西杨村党委书记)
成 员:徐 钢(石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方松(丰茂盛业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傅立明(茂盛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技术员)
冯永法(冯家村党委书记)
吕 杰(石碶街道党建办主任)
俞正红(石碶村党委书记)
周碧宜(雅渡村党总支书记)
高和胜(渔业社党支部书记)
沈琪瑶(星光村村委会主任)
虞高宏(上王村村委会主任)
平海岳(东杨村村监会委员)
章华丹(黄隘村妇女主任)
联络员:吕 杰(石碶街道党建办主任)
二、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督事小组
组 长:李健宏(石碶市场区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成 员:杨武军(石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小平(鄞州银行石碶支行行长)
滕 辉(浙江布利杰集团总经理)
许佩佩(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管委会中级经济师)
周莹莹(石碶街道财政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建辉(汪家村党委书记)
施颖耀(东方社区党委书记)
周 广(石碶街道残联副主席)
朱乾荣(市场监管局石碶市场监管所所长)
朱定生(石碶供电所低压负责人)
徐婉莹(石碶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培波(横涨粮草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联络员:周莹莹(石碶街道财政管理办公室主任)
三、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分类督事小组
组 长:朱 峰(城管中队中队长)
成 员:陈 云(石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乐嘉颖(石碶街道工会主席)
徐国军(星光村党委书记)
忻建杰(忻杰燃气用具实业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
郭忠亮(汪源社区社工)
林如春(塘西村党总支书记)
杨其斌(联丰村党总支书记)
王朝浩(横涨村党委书记)
龚兰芳(冯家村妇女主任)
周友定(栎社村组织委员、农业社长)
蒋 丽(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曙分局石碶支局局长)
何春芬(车何渡村华刚实业有限公司主管)
周亚儿(锦丽社区服务大厅主任)
戴燕娜(海曙区第二医院护理部主任)
洪 波(海曙区雅戈尔小学副校长)
联络员:蒋 丽(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曙分局石碶支局局长)
四、社会管理、社区治理督事小组
组 长:钟 浩(石碶社区党委书记)
成 员:董 郑(石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谢晓颖(冯家小学副校长)
李双喜(石碶街道敬老院院长)
李姝瑶(锦丽社区党支部书记)
高文建(新区社区党委书记)
徐全忠(汪源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燕萍(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刘先霞(海曙区人民法院石碶法庭法官)
张海峰(石碶派出所教导员)
虞 辉(宁波市和力外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振国(宁波国骅物业有限公司宁波第一分公司总经理)
戴雯雯(建庄社区社工)
联络员:戴雯雯(建庄社区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