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召开2020年第11次常务会议
时间:2020-09-22 08:39 来源:海曙新闻网 浏览次数: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江儒斌)日前,区委副书记、区长徐强主持召开海曙区人民政府2020年第11次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海曙生态环境分局提交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海曙的意见(送审稿)》。会议认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海曙,是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论述,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的关键之举,也是我区在建设“美丽浙江”“美丽宁波”实践中走在前列的必要之举、担当之举、适时之举,对打造“美丽海曙”升级版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审议海曙生态环境分局提交的《海曙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会议认为,为建立健全我区辐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并依法、高效和及时处置辐射事故,及时制定《海曙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非常必要。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应急保障工作及时有效。

会议审议区卫生健康局提交的《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会议认为,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加快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幼有所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托育机构行业监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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