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80501134/2020-82150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投资促进中心 发文日期: 2020-08-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合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8-28 14:27 来源:区经合局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4日至10月2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海曙区经济合作局党组进行了集中巡察。2020年1月13日,区委巡察组向海曙区经济合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情况

接到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后,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认识、积极配合、即知即改,立即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整改目标和部署落实举措,针对问题逐条分析、逐项研究,提出了45条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方案和问题责任落实清单,将每一项任务分解到相关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共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6项,开展提醒谈话8人次,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反馈意见。

二、整改落实成效

(一)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政治思想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强化集中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规、业务知识等,增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并通过每周夜学、经合微讲堂等形式促进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明确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分管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教育工作,及时传达区委关于意识形态会议精神,通报局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三是将干部个人意识形态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中,在年度个体考核和党员民主测评中,充分考虑干部个人意识形态情况,进行评优评先。

2.针对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局党组即知即改,2019年12月6日,召开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紧紧围绕民主生活会的主题,专题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梳理检视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中,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按照既定的会议议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指导组的点评、建议,进行梳理归类,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措施。会后,及时总结分析,对今后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同时,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立体考核,及时将领导干部个人实绩发送到测评人员的内网邮箱,并在公告栏公示领导干部个人实绩。

3.针对统筹协调攻坚克难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对标“六争攻坚”行动要求,2019年实际到位外资完成市对区考核任务的115 %;大市外内资完成市对区考核任务的124.2%,;浙商回归到位资金完成市对区考核任务的118.3%。二是加大政策研判,完善招商工作机制,完成专题调研分析报告3篇。三是加大攻坚克难力度,完善2020年海曙区重点产业招商引智小分队工作方案,建立重大项目进展月报等制度,加快重大项目推进力度,项目转化率逐步提升。四是深化产业项目合作,加强基层调研,在全市率先出台政策,加大当地产业扶贫政策引导。2020年3月3日贞丰县正式摘帽,贫困发生率从2018年底的5.78%降至1.48%。

(二)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和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

4.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肃问题。2019年12月18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逐条对标自查,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严肃会议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修订出台了《中共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合作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党组工作规则召开党组会议,规范记录会议内容,完善相关议题附件材料。对人事、财务等重要事项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并将涉及到大额资金支出的会议纪要作为报销凭证之一。

5.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一是局党组抓好统筹谋划,研究制定年度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重点;党支部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学习宣传等事宜,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19年,先后组织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主题党日活动40余次,分管区领导、党组书记、纪检组组长和党支部书记上党课4次,内容涉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等,支部18名党员录入的锋领指数均在39.5分以上。三是认真开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并及时向局党组和机关党工委汇报。2019年11月15日、12月9日至11日,分别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等4次,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四是规范支部换届选举,加强党建知识学习和培训,熟悉组织程序,规范支部换届选举。在准备阶段,加强与上级党工委沟通对接,全面熟悉掌握组织程序,拟定党支部换届工作方案和换届选举办法。通过党小组民主推荐和支委会讨论研究,对下届支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并严格执行选举前、选举中和选举后向局党组和机关党工委三次请示报告制度,2019年10月局党支部完成换届。

6.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注重年轻干部培养,完善干部梯队建设,多名优秀年轻干部到重要岗位锻炼、常驻地外驻点招商,并将干部表现作为党组确定培养对象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认真学习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文件资料,动议前先与组织部、人社局沟通,加入纪检监察廉政征询环节。整个选拔过程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提拔后开展个人廉政勤政谈话。

(三)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执行党规党纪方面

7.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加强制度学习教育,按照“先审批后接待”原则实施公务接待,对不符合要求的公务接待,一律不予报销。严格执行区公务接待规定,同一批客人只能安排一次公务接待。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审批表,并附上接待方案、公函等佐证材料,同时要求保持佐证材料的真实和完整。

8.针对财务报销不严谨问题。一是按照上级规定进行车辆租赁,修订完善局公务用车使用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原则、租车范围、用车条件、用车申请及报销,并完善租车协议要素。二是严格财务报销,规范单据填写,要求财务单据一律不得涂改,整改期间,因日期涂改等原因退回报销单据近10份。三是完善局财务制度,对支出超预算10%及以上或支出3万元及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要求上党组会议的,报销时需附党组会议纪要。

9.针对职工慰问不严格问题。加强对慰问对象的界定,明确慰问对象为工会会员,严格慰问审批、报销程序,按照制度规定确定慰问范围,对应的标准和方式,先审批后慰问,财务报销单据上明确慰问对象姓名及事由,并按文件要求附相关佐证材料。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共慰问会员3名,均按照工会慰问、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四)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方面

10.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召开会议,对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部署2020年工作。进一步规范“两个责任”平台填报,2019年“两个责任”平台维护质量和效率良好,履责数近120条。二是规范内部审计,完善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在内审基础上,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17-2018年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财务审计,2020年将继续安排2019年度财务审计。三是加大内部效能检查。

11.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深入问题。一是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各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特别是公务接待、项目开支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二是贯彻落实“三书一报告”制度,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之间逐级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编制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告知书,明确科及科以上干部责任对象和责任范围。三是重视提醒谈话教育,完善谈话、提醒教育的书面记录。

12.针对重点领域防控存在风险问题。一是加强财务执行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密防控廉政风险。科学合理安排年度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支出,报销时严格审查发票内容,无具体单价及数量的不予报销,培训等支出相关附件不够齐全的予以退回。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做到应记全记,及时登记,一年至少盘点一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求真务实,巩固深化整改成效。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项目攻坚提速、转型升级提质、作风建设提效结合起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

(二)规范管理,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在整改点上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规范工作制度,认真具体地逐项完善制度规定和办法,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风险防控、责任制落实,构建整改长效机制,促进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推进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落实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自觉把整改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起来一起抓,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5883419;传真55889420。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合作局党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