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5999/2020-65205
  • 文件编号:海西党〔2020〕20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 发布单位:西门街道
  • 成文日期:2020-07-0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健全党内关心关爱党员制度的若干规定
发布日期:2020-07-28 10:40 来源:西门街道 浏览次数:

各社区党委(总支),机关党总支,两新工委:

为进一步健全党内关心关爱党员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引领西门发展和推进街区治理现代化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制定《西门街道党工委关于健全党内关心关爱党员制度的若干规定》,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西门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7月2日

关于健全党内关心关爱党员制度的若干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进一步健全党内关心关爱党员长效机制,注重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生活上关怀,充分调动街道广大基层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引领西门发展和推进街区治理现代化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制定健全党内关心关爱党员制度的若干规定。具体如下:

一、健全党内政治关怀制度。完善党员“政治生日”制度,每年“七一”期间,各基层党支部通过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载体,以重温入党誓词、唱响红色歌曲、党员互致“生日祝福”等庄重方式,为党员过集体“政治生日”;对年老体弱老党员通过党组织上门看望、赠送“政治生日”贺卡、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等有意义的形式,提醒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广大基层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完善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在培养发展入党和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党员获得功勋荣誉表彰时,党组织应当派人与其谈心谈话,给予鼓励鞭策。党员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者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党组织应当及时谈话提醒,进行教育帮助。

二、健全社区党支部书记激励保障制度。落实社区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津贴,对符合条件的党支部书记给予每月60元的工作津贴,津贴由街道年度拨付给社区的党建经费中列支,各社区党委(总支)具体承办。社区党支部下辖党小组组长工作津贴,仍按每月3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来源、发放时间等按原规定执行。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任党小组长的,只能享受党支部书记工作津贴。社区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未配备或由社工党员担任的不纳入津贴范围。

三、健全关心关爱基层党员制度。在各级党组织中实施党员生病住院或去世必访、生活遇到特殊困难必访、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必访、流动党员外出返回必访、每逢重大节日老党员必访等“五必访”制度。健全街道党员互助金管理使用制度,结合社保、民政等各项扶助政策,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多种形式的帮助。对于党员因参加街道、社区中心工作和志愿服务导致人身意外伤害,党员去世或党员及其家庭成员遇到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的,党组织应当及时派人上门看望慰问,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党组织上门看望慰问重病住院、去世的党员及其直系家属时一般每年不超过2次,每次慰问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元。慰问经费由街道下拨至社区、两新或机关的年度党组织工作经费中列支。

四、健全关心关爱经费管理制度。社区党委(总支)、商圈党组织和单建两新党组织、机关党总支应在街道财务部门指导下,建立专业明细账簿,做好每笔费用支出登记,记录用途、金额及使用者,形成年度报表报街道党建办备案。党内关心关爱经费收支使用管理情况应定期分析、适时通报,纳入基层党务公开事项,全面接受监督。要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按相关流程报批各类党内关心关爱经费。

本规定由街道党建办公室负责相关内容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