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新村建设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姚峰杰
联系电话:
0574-88447497
职责:
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措施和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决定事项;按照领导小组要求,负责新农村建设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及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决策;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措施、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组织起草相关文件;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