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碶街道新闻报道及宣传信息考核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0-05-08 12:25 来源:海曙区石碶街道 浏览次数:

各行政村(社区、渔业社),企(事)业单位,各科室:

《石碶街道新闻报道及宣传信息考核办法》已经街道党工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

石碶街道新闻报道及宣传信息考核办法

为了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工作信息和社会信息报送工作,构建信息化网络大格局,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传递石碶好声音,现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各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街道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及时准确做好新闻、信息的采写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快速有效应对各类媒体、网络的突发状况,逐步实现全街道新闻媒体、社会信息等工作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二、具体工作内容

(一)加强新闻宣传和媒体推介。

1.主动积极联系。街道通讯员应主动加强与村(社区、渔业社)和企事业的沟通,加大与上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单位对接,及时了解石碶街道范围内的各种动态,熟悉最近工作热点和亮点,掌握第一手材料。村(社区、渔业社)和企事业的信息员要敏于捕捉各种信息,及时报送。在收集材料中,多看、多听、多思、多写,加大与媒体人员的沟通,做到信息的及时传递。

2.主动如实报道。各位信息员要高度重视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在采集收据和材料中,尽量与第一对象直接沟通,主动出击,了解事件的发展脉络。尤其要注重对数据、人名、地名等关键要素的敏感度,应多方求证,防止出现错误。并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将信息准确如实上报给街道宣传口。

3、形成工作机制。根据各类新闻稿的分类,进行区别对待。(1)对一般的新闻稿,要求由宣传委员进行把关,进行签字发布。(2)对涉及重大新闻事件的稿件,由党工委副书记进行签字发布。(3)每半年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当前新闻宣传情况,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分析、点评、指导,并开展日常工作交流分享等。

(二)宣传信息。

1、工作信息。内容可以是本单位有创新性的、独创性的宣传思想工作及文明创建工作等,字数600字以上。

2、社会信息。发现当下新闻热点并进行分析和研判,写作时间一般为每个工作日上午,街道成立骨干信息员队伍,要求每星期2篇。

三、考核激励

采用计分和物质奖励考核制,具体方式如下:

(一)政务网站信息。被石碶街道政务网站录用的,每条计2分,每分计20元。

(二)微信公众号。被街道公众号录用的,每条计2分,被区级政务平台海曙发布录用的,每条计5分,被市级以上主要平台录用的,每条计10分。每分计20元。

(三)报刊媒体。1、被海曙新闻录用的新闻稿,每篇5分,头版的计15分。2、被宁波日报录用的新闻稿,每篇10分,头版的计30分。4、被宁波晚报、东南商报、现代金报录用的新闻稿,每篇5分,头版的计15分。5、被浙江日报录用的新闻稿,每篇计20分,头版的计60分。6、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录用的,加分办法另定。7、被海曙电视台录用的新闻,每篇5分。被宁波电视台录用的新闻,每篇10分,被浙江电视台录用的新闻,每篇20分,被中央电视台录用的,加分办法另定。8、通过街道宣传办公室转报被甬派APP录用,每篇5分,通过街道宣传办公室转报被浙江新闻APP录用,每篇15分。其他官方主流媒体开设的APP的录用视宣传效果及情况再决定是否奖励。9、正面新闻被领导批示的酌情加分。

(四)宣传信息。工作信息、社会信息,根据上报质量,不计分,直接进行个人稿酬奖励。工作信息:被海曙区宣传部录用的,每篇给予100元奖励;被宁波市宣传部录用的,每篇给予300元奖励;被浙江省委宣传部录用的,每篇给予800元奖励,获领导批示的酌情增加奖励金额。社会信息:有效上报的,每篇给予15元奖励;被省委宣传部录用的,每篇给予150元奖励;被中央宣传部录用的,每篇给予250元奖励。

(五)稿酬奖励。1、对各行政村(社区、渔业社),企(事)业单位,各科室,年底进行分值统计,以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进行精神奖励,并进行通报。2、对撰稿人给予稿酬奖励。新闻媒体:被区级媒体录用的,每篇给予100元奖励;被市级媒体录用的,每篇给予300-500元奖励;被省级媒体录用的,每篇给予500-1000元奖励,被中央级媒体录用的,奖励办法另定。

(六)根据考核计分办法,党建办宣传口每半年将各单位的新闻录用、政务网站录用、微信录用等进行分值统计,并通报,并向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行政村(社区、渔业社)、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通报。年底根据得分情况,评选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若干名。

四、组织领导体系

街道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宣传委员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街道各科室、行政村(社区、渔业社)、重点企事业单位,确定1名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加入石碶街道信息报道群,QQ群号:18553347,组成信息联络组,宣传口联系电话:88266670。传真:88260155。

附件:石碶街道新闻报道及宣传信息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石碶街道新闻报道及宣传信息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妙芳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组  员:朱华鑫  党工委副书记

马  能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马苏君  党工委委员(政法)

应徐捷  党工委委员(组织)

王军义  党工委委员(宣统)

陈  桥  党工委委员(拆迁)

陈  云  党工委委员(武装)

郑  斌  党工委委员(派出所)

高红伟  办事处副主任(工贸)

徐  钢  办事处副主任(农业)

董  郑  办事处副主任(文卫)

乐嘉颖  总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军义任主任,街道各科室负责人及各行政村(社区、渔业社)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