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44064/2020-6228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0-05-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2020年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0-05-28 09:46 来源:海曙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各镇(乡)、街道,区属各单位,区机关各部门:

  现将《2020年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波市海曙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2020年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共性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要精神,全面提升治理能力,高水平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

  2.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3.服务“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开展精准普法。深入宣传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攻坚、“最多跑一次”改革、乡村振兴战略、服务民营企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4.推进社会大普法格局,在履行好本系统、本单位普法责任的同时,结合部门职能和行业特点,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5.贯彻落实“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的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律法规宣传。

  6.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和年度述法工作;认真组织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7.积极组织参加宁波市第三届“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和宣传活动。

  8.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任务,做好本系统本单位“七五”普法总结,谋划“八五”普法工作。

  二、个性工作

  (一)区委办公室

  1.牵头抓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巩固延伸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做到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

  2.健全完善区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统筹推动党内法规贯彻实施。

  3.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

  4.统筹推进党内法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5.牵头抓好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依托宁波市保密教育实训平台,抓好保密法规教育学习。

  (二)区政府办公室

  1.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前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及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充分论证,并进行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2.继续推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后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准确了解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3.结合区政府办公室工作特点,持续抓好国家安全和保密法宣传教育,增强国家安全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水平。

  4.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重要涉法问题及时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5.健全日常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学习常用法律及新颁布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区委组织部

  1.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对各级干部法治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体班次培训计划,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必修课程。

  2.结合“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围绕依法执政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开展培训教育,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执政、驾驭风险、服务发展的专业能力。

  3.在海曙干部党员学习网开设法律知识学习专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会同区普法办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

  (四)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用好“学习强国”平台,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

  2.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制定实施《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贯彻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总体部署,列入党的创新理论走心工程重要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4.深化法治海曙建设主题宣传,发挥融媒体平台作用,提高法治文化传播能力,组织开展重大法治新闻宣传,指导媒体做好公益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

  5.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贯彻落实《宁波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意见》《宁波市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细则》,推动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6.把普法纳入“三下乡”活动内容,继续开展法治服务进文化礼堂活动,推动普法进基层。

  7.统筹全区网络媒体持续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网上宣传阐释。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新平台,打造新媒体普法集群,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8.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宪法学习宣传有关部署,推进绿色网络文明“五进”活动,宣传《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网络安全和网络防诈骗教育,实现普法教育线上线下的结合。

  9.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2020年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推出一批新媒体普法产品。

  (五)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

  1.开展“送法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重点宣讲《宪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

  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推动党的民族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增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依法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3.继续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进一步提高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品质。

  4.全年举办1次全区民宗系统法治专题培训。

  (六)区委政法委

  1.督促指导政法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配合做好重大法治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

  2.依托区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宣讲等活动;

  3.组织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市民反邪教意识和自觉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

  4.建好办好平安海曙网、平安海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依托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

  5.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加强政法干警法治教育培训工作。

  (七)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

  1.组织开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专项监督工作。重点监督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等基层组织作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建设,推动诉源治理,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整、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专项工作情况提交常委会审议。

  2.开展两官评议工作。通过对公、检、法、司等部门的调研并结合人大代表进两院活动,选取“两官”履职评议作为常委会审议议题,进一步增强法官、检察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维护司法权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听取和审议关于“七五”普法完成情况的报告。督查《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在11月对我区七五普法完成情况进行主任会议专题审议,为明年八五普法启动打好基础。

  4.配合省、市人大做好各项立法调研工作。加强上下联动,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做好各项立法前调研和立法后评估工作。

  (八)区教育局

  1.全面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党员干部带头学宪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宪法学习活动。持续推进宪法进校园活动,在中小学全面深化宪法教育宣传工作,充实宪法教育内容。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组织全区师生广泛参与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开展宪法晨读、宪法演讲、宪法知识竞赛、宪法小卫士等系列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

  2.落实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总体规划。全面设置法治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开齐开足“道德与法治”国家课程,充实完善学科教育渗透法治教育内容工作,开展义务教育段学校法治教育师资、教材及课时等落实情况工作督导,把法治课程教师法治素养提升纳入年度培训内容。

  3.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开展春季法治开学第一课“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组织学习疫情防控有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倡导中小学结合“全国防震减灾日”“中国消防宣传日”“世界艾滋病日”“世界环境日”“国际禁毒日”等重大节点,多形式多层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师生参与上级部门举行的各项比赛,切实提高师生的法治修养和公民意识。

  4.壮大教育法治宣传队伍。倡导各学校从教师、家长、社区工作人员中挖掘法治专业人才,积极邀请市级教育法治讲师团成员,在校内开展普法讲座等活动。加强学校普法宣传骨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普法网络。

  5.用好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倡导各学校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实地和网络阵地资源,多渠道开辟法治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区青少年法治体验馆、海曙检察院青少年法治帮扶教育基地、章水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等场馆,以中小学生“校本教材”、必修课的形式,组织学生分期分批走进法治教育基地、公检法司机关、律师事务所或人大机关,开展体验式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九)海曙公安分局

  1.宣传宪法、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禁毒、网络安全、经济犯罪防范等法律法规。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范执法大巡察、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推选活动等为重点,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2.加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法治宣传教育,成立“防疫”执法服务队,送法下基层、进企业。

  3.加强在职人员法律教育。将宪法、法律法规作为公安民警入警训练、晋升训练、专业训练、发展训练的重要内容。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更好地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

  4.深入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固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自觉践行新时代宁波公安精神。

  5.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加强警营文化和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深入开展“公安文化基层行”活动,指导基层单位因地制宜建设警察主题文化公园、走廊。推进先进典型示范,大力宣传模范先进事迹,开展警种比武竞赛活动,努力打造警营标兵。完善各警种、各岗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和设施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普法宣传队伍,深化专业培训,提升工作合力。

  6.整合“报、台、网、端”等载体媒介,加快构建公安阵地与大众媒体并联、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举的“警媒联盟”,唱响公安好声音。加强新媒体的日常管理,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放大一体效能,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竞争力的新媒体阵地,切实规范敏感信息发布及民警自媒体号运维。

  7.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加强典型案例评析工作,通过“海曙警方在线”官方微博、“海曙警方在线”微信服务号、“海曙公安”微信订阅号等网络阵地,实现以案释法工作与群众生产生活的“零距离”。

  (十)区民政局

  1.结合与民政业务有关联的清明节、中华慈善日、重阳节、法制宣传日等特殊节日,集中宣传宪法、婚姻登记、文明殡葬、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政策法律法规。

  2.利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着力宣讲村民自治业务知识,全面推动普法工作融入日常业务,确保普法工作全覆盖。

  3.结合《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出台契机,通过以案释法、政策宣导等形式,加大对我市地名管理法治化、标准化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对历史地名(街区)的保护意识。

  4.继续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开展好村民自治,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十一)区司法局

  1.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活动。

  2.开展主题法治宣传,积极开展“抗击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行动,开展《社区矫正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3.落实省“两办”《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加强对公益性普法社会组织、普法工作室、普法文创企业的培育引导。

  4.督促落实普法责任制,发布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开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

  5.会同组织部门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全区各部门开展典型败议案例学习。

  6.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贯彻落实《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行动纲要》,指导规范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7.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宪法主题公园、特色法治文化场馆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展演,组织、指导新媒体普法产品研作。

  8.加强“智慧普法”建设,改版升级“海曙普法”微信公众号,优化内容供给,强化互动激励,智能匹配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整合多种媒介的普法资源,打造“融媒体”普法格局。

  9.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司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完善以案释法发布平台,深入开展案例征集、选编、发布工作。

  10.做好区级“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谋划,开展“七五巡礼”回顾活动。

  (十二)区财政局(区国资中心)

  1.面向服务管理对象加强防疫情和促发展财政法规政策宣传落实,继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落实,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务会计法律制度宣传活动。

  2.面向预算单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面向财政干部通过“国家宪法日”、财政微信公众号、专题业务培训、法制讲座等普法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工作水平。

  4.面向国有企业开展国资监管、公平竞争和企业信用建设法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通过组织专家解读、专题讲座等形式,做好政策宣讲解读工作。

  5.指导国有企业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企业文化建设总体部署,突出抓好“党建+法治”“廉政+法治”。

  (十三)区人力社保局

  1.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经营管理人员、专技人员、技术工人、参保人员通过集中培训、线上学习等开展普法活动。

  2.强化人社法治文化建设,结合甬上乐业、社保惠民、工伤预防等重要活动,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健全行政服务大厅、海曙人才公众号等法治阵地建设,积极参与宁波市人社局法治人社系列活动。

  3.推进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高法治队伍素质,深入开展系统内执法队伍法治专题培训和业务交流,通过周二夜学、以案释法等活动开展集体学法工作,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调解仲裁预防和化解争议的能力。

  4.拓展亲民互动普法形式,开展疫情期间和谐劳动关系政策宣讲活动,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网络政策宣传,大力推进人社系统“三服务”“上网下乡”等普法活动。

  (十四)区住建局

  1.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需要,与律师协会合作,开展因疫情影响产生的法律纠纷指导工作。

  2.深入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和落实用工单位对农民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

  3.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大力开展针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使用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面向物业管理企业、网格员等专业管理人员,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培训

  4.开展专项普法,通过制定疫情期间住建系统法律问题指南,做好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疫情相关法律纠纷问题处置工作。

  5.推进住建领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通过法治培训、建设论坛、周二夜学、季度党课等活动落实集体学法工作。

  6.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设海曙区民防体验馆,充分利用互联网、电梯视频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力度。

  (十五)区交通运输局

  1.深入推进法治创建。精心谋划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充分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普及宪法和交通法规知识,做好交通枢纽法治宣传。

  2.深化交通公共场所普法工作,大力开展“交通与法同行”、公共交通场所普法宣传等特色活动,推进车站、码头、交通执法检查站点等场所的法治宣传教育。

  3.推进“法律进企业”。深化“交通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单位、进基层”主题活动,主动送法进企业、进车船、进工地。

  4.做好“以案释法”案例编写发布、法治微视频拍摄展播工作。完善以案释法发布平台,深入开展案例征集、选编、发布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抖音”短视频、“我与宪法”微视频等作品创作,探索利用自媒体、新媒体开展公众普法工作。

  (十六)区农业农村局

  1.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善治村建设。

  2.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局中心学习组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讲座,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农业农村部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理念,让农业渔业生产经营者在接受监管、服务过程中培育法治信仰,在“农业法律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送法下乡”等活动中重点宣传新制(修)订的涉农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农业农村普法宣传阵地作用。建立校园“水利普法水情教育基地”,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组织在线“节水手抄报”评选,开展节水教育活动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4.结合疫情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三联三送三落实”服务,帮助企业、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同时积极宣传农业、水利、渔业、农机、畜牧等方面的各类政策。

  (十七)区文广旅游体育局

  1.深入开展文旅体领域普法活动。结合“5·19中国旅游日”“6·8文化遗产日”等重要节点,举办专场法治宣传活动,采取多样形式向广大市民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旅游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美好生活”文化节开展文旅体普法活动。

  2.统筹推进普法文艺创作宣传。鼓励引导社会各类文艺人才参与法治宣传,创作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的法治文化作品,征集书法、摄影、美术、非遗等法治文化作品,扩大法治文化宣传载体,开设疫情防控等主题法治宣传专栏巡展,举办百姓讲坛法治宣传。

  3.强化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利用非国有博物馆推进双普教育基地工作,强化与文化旅游服务相补充的法治文化阵地(景观)建设,在景区部署点位,设置法治宣传相关展览,发挥法治文化熏陶引领作用。

  4.强化行业领域普法宣传。推进文博、文保、宾馆饭店、文化市场、体育场馆等法治宣传,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宣传活动,开展文保员普法培训,非国有博物馆普法宣传,宾馆饭店反邪教、扫黑除恶等专题普法,高危体育行业法治宣传,体育社团登记管理法治宣传等工作。

  5.加强行业监管对象普法。落实“以案释法”机制,编撰《海曙区文旅市场“以案释法”》宣传手册。通过岗位培训考试、专题普法讲座、守法经营交流等形式对全区95家旅行社、55家娱乐游戏游艺场所、99家网吧及其它各类经营单位分批次、分岗位开展全覆盖普法教育。

  6.加强对领导干部、文旅系统执法人员、公务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党组中心组对宪法、监察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实施乡镇街道文化市场监督员普法轮训,进一步提升文旅系统执法人员、公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

  (十八)区卫生健康局

  1.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针对性做好《中医药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教育。

  2.做好医务人员的普法工作,重点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病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确保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依法维权。

  3.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在岗培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普法宣传能力、依法执法能力。

  4.继续做好“5.12”护士节、“6.14”献血日、“8.19”医师节等关键时间节点的普法工作。

  5.继续开展医疗单位普法宣传阵地建设,设立普法宣传栏(窗、角、室),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做好普法宣传教育。

  (十九)区市场监管局

  1.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广告法》《商标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报刊报纸等载体开设普法宣传教育专题专栏,依托甬派、钉钉、学习强国等新媒体新平台开展普法活动。

  3.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针对影响面广、适用性强的案例,开展案例发布、解析和宣传,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

  4.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5·20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普法教育。

  (二十)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员会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省市区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

  2.协同参与深化“三服务”“深入基层走一线”和“六送”服务进基层活动,组织区政协委员、“智库”专家开展送法下乡。

  3.结合做好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工作、社会治理领域“最多跑一地”三级政协联动专项民主监督,举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主席专题协商会,开展基层贯彻落实《禁毒法》情况民主监督小组监督和专项调研等履职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政策宣传、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4.探索完善政协协商民主制度,结合委员工作室(会客厅)、“飞群议事厅”、“委员钉”等履职平台,服务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5.充分利用“政协讲堂”“委员读书月”“周二夜学”开展政协章程及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二十一)海曙法院

  1.对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以及深化整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深化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打击扰乱诉讼秩序行为专项行动进行普法宣传。

  2.加大对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矛盾纠纷化解的普法宣传,编辑发布《海曙法院涉企涉疫法律问答》系列,印制成册向企业及社区分发。

  3.通过解读使用方式、发布典型案例及数据报告等方式,围绕深化移动微法院推广运用开展普法宣传。

  4.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选取合适案例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庭审旁听。

  5.继续打造“海法护航”品牌,开展送法进校园、学生模拟庭审等活动。

  6.选取典型案例邀请企业进法院旁听庭审,组织法官进企业宣讲,落实“三服务”活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7.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公众开放日活动。

  (二十二)海曙检察院

  1.面向民营企业持续进行针对性普法宣传。结合“三服务”活动,健全联系、走访、服务企业制度,加强与工商联和企业家的沟通,常态化听取并及时回应企业家的诉求和意见建议。开展涉案企业个案调研、专项预防和社会化预防活动,丰富以案释法模式,增强民营企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2.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以南门检察室及章水镇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为原点,发挥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中心作用,强化同区政法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合作,实现资源共享,稳步推进法治基地教育实践活动。

  3.开展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创新“乡村检察官”新型服务模式,组建法律服务团队下沉检力,打造司法为民重要窗口。

  4.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和改进检察宣传工作,通过官网、纸媒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打造新媒体宣传精品,制作法治宣传片,围绕检察职能调整讲好检察故事,塑造海曙检察良好形象。

  (二十三)区总工会

  1.组织引导广大职工学法、守法、用法,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与职工群众劳动权益和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深入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组织工会律师志愿者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3.采取“互联网+”和服务外包的措施,在市总工会官微“甬工惠”和海曙区总工会官微“海曙职工之家”开展各类普法有奖问答,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大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4.利用好海曙区职工服务中心和工会劳动关系调处工作室等平台作用,提供法律援助、争议调解、法律咨询服务。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坐堂解难等工作。

  5.以创建和谐企业活动为契机,与区司法局等单位共同指导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

  (二十四)团区委

  1.运用海曙青年网、海曙青年微信公众号、12355青少年服务台、团属宣传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广大青年群体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2.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深入开展“亲青帮巡回法治讲座”“青少年法治故事大赛”“三禁三防三自”等活动,积极开展课内外法治宣传教育。

  3.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实施“禁毒大篷车”青少年移动禁毒教育基地项目,配合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各类专业队伍作用,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普法工作。

  4.推进We志愿服务平台运用,推动司法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院校师生、青年律师、新闻工作者等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行列。

  (二十五)区妇联

  1.抓住“三八”妇女节、“5.15国际家庭日”、“11.25反家庭暴力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平安家庭·巾帼助跑”普法宣传活动。

  2.依托“海曙女性”微信公众号,常态化开展“巾帼普法”线上宣教活动,定期推送婚姻家庭类“以案说法”案例,大力宣传巾帼维权服务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

  3.牢固树立“平安家庭”建设主责主业意识,强化部门联动,牵头建立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维护女童人身权益工作联动机制,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4.全面发挥女律师、女法官、社工、心理咨询师、调解员、督查员维权志愿者作用,开展法治宣讲、解疑释惑、矛盾化解等。

  5.深化拓展“金石榴”女律师维权站海曙分站功能,组织女律师志愿者赴结对镇(乡)街道开展“平安家庭”普法下基层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