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2330499/2020-76838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0-03-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艺术和公共服务科
一、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做好省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台账正式印刷稿。
2.做好调研报告和汇报片拍摄初稿。
3.做好省智慧文化云平台2019年动态评估数据填报准备工作。
二、活动开展
4.配合完成书香海曙阅读季相关线上活动。
三、其他工作
5.推进镇明岭庙城市书房内部拆除工程以及月湖书院相关电子设备进场等工作。
产业与文博科三月工作计划
一、重点工作
(一)海曙区非遗馆展陈服务项目
施工人员管理:项目方计划于3月4日到甬,疫情期间,为保证施工进度不受影响,3月5日起建立项目施工人员滚动排查制度,施工单位需每天提交《新入甬人员滚动排查登记表》,上报相关工作人员健康情况。
硬件展陈施工:项目方计划于3月5日正式进场施工,现阶段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工作。1、原设施移位工作。依设计方案,施工过程中需对二楼东厢房内已设置的安全指引灯、应急灯等设施进行移位或遮挡处理。已与区住建局和公建中心对接,安排3月12日下午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是否可移位及遮挡形式;2、二楼窗户适当美化处理工作。二楼东厢房靠天井方向窗户均为透明玻璃,如不处理将直视非遗馆展架背板,影响城隍庙内部参观时的观感,需进一步对二楼东厢房透明玻璃进行处理。已与项目施工方对接,计划于3月12日提交两套处理方案,以解决这一问题。
数字内容制作,项目方已于年后开始推进数字内容的制作工作,现阶段主要涉及以上几方面工作。1、非遗数字长卷内容制作工作。非遗馆数字长卷水墨画设计已完成初稿,针对长卷与馆内光线及环境匹配度问题已与项目施工方进行对接,目前进行调整,下步启动数字长卷动画建模工作;2、其它数字内容制作工作。非遗馆其它区块数字内容制作已于2月27日启动,针对数字内容与展陈内容的区分和补充问题,计划于3月14日再次进行讨论,并明确数字内容框架。
(二)城隍庙纪录片制作项目
城隍庙纪录片制作于2月25日对拍摄脚本进行确认,并在3月10日完成第一稿样片剪辑制作,安排3月11日第一次审片,将对片中需提升部分进行了明确。制作方计划在3月15日提交修改后的拍摄脚本,将对影片进行调整,预计3月25日可提交修改后的成片。并邀请相关行业专家,筹备4月初组织专家审片会。
(三)城隍庙标识标牌制作
城隍庙标识标牌设计单位已于2月25日复工,并完成标识标牌的深化设计稿,目前主要涉及两项工作:1、重修碑记和相关介绍的文字材料确认工作。预计3月底前可以完成相关文字材料的确定、翻译和标识标牌的排版工作;2、标识标牌具体点位的确定工作。在深化设计稿的基础上,已与设计单位对接,计划3月20日完成放样和相应标识标牌参考设置点位图纸。并组织专家和相关单位预计在3月底前完成具体设置点位的确认工作;3、标识标牌的开模制作工作。筹备在文字材料和设置点位确认后,能够在3月底启动标识标牌的开模制作工作。
(四)城隍庙开庙活动筹备
受疫情影响,原定以城隍庙开庙为基础,融合城隍巡游、城隍庙会、非遗汇等活动的开庙活动方案已不可行。现已与活动策划公司进行对接,将原方案进行调整,分为两大版块。一是宁波府城隍庙开庙活动。考虑开庙时间可能的实际需要,及现阶段无法开展人员密集型活动的情况,活动从简。以主要领导参与为主要方向,设计活动方案。并已安排活动策划公司筹备城隍庙开庙前期预热方案,预计3月20日前完成方案初稿;二是宁波府城隍庙庙会。主将原城隍巡游、城隍庙会、非遗汇三块整合成为一个大活动,筹备在下半年实施,相关活动方案已在筹备中,预计4月初完成方案初稿。
(五)涉及城隍庙相关资金处理
1、海曙非遗馆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保证金的处理。2月25日中标单位已完成招标代理费的支付工作。招标保证金需中标单位向招标中心提交签订的合同后返还,已对接招标代理公司、中标单位和招标中心,安排3月6日完成招标保证金处理。
2、海曙非遗馆工程履约保证金缴纳。已与中标单位和国投公司进行对接,将以现金汇入形式国投指定账户形式处理,安排3月10日完成相关资金缴纳。
3、海曙非遗馆工程预付款的支付。依照合同约定与区国投对接支付相应款项,预计3月底前完成相关款项支付。
二、科室相关业务工作
(一)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兑现工作。
1、第一批产业政策资金兑现工作,涉及64家企业,422万元政策资金,安排3月12日前完成兑现工作。
2、安排3月6日前完成相关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送审工作。
3、计划3月15日前完成2019年海曙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兑现总体资金核算工作,
4、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力争在3月底前完成2019年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资金兑现联合发文和后继资金拨付工作。
(二)相关补助资金拨付工作。
1、计划3月底前完成2019年海曙区非国有博物馆补助经费的拨付工作。
2、计划3月底前完成2019年海曙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补助经费的拨付工作。
(三)相关申报认定工作
1、计划3月20日前完成2019年海曙区文创园区的认定及公布工作。
2、省非遗年报电子版按要求于3月6日完成上报,待省文旅厅确认后完成纸质版年报上报工作。预计3月底前完成。
3、省非遗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系统信息采集资料申报,按要求3月5日前完成申报。
4、省级“最美文物守望者”申报,文物执法类文化执法大队已对口上报市执法总队,文物新闻宣传类已对口上报市局文博处,相关材料按要求于3月5日完成上报。
5、计划3月22日前完成海曙区2019年非遗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材料的拟定和上报工作。
6、计划3月16日前完成区《加快以数字经济为引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意见》中涉及2020年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调整。
(四)文创园区及文化企业走访
至3月12日,走访已复工文创园区5个,文创企业30家,下步也将继续针对文创园区、文创企业和各乡镇街道规上文创企业进行走访。
资源开发科2020年3月份工作计划
1.启动海曙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招投标工作;
2.排摸确定2020年度A级景区村庄的创建培育对象;
3.排摸确定2020年度厕所革命的新改建旅游厕所对象;
4.做好2020年度重点旅游项目入库工作;
5.做好景区、民宿防疫及复产复工相关指导检查工作;
6.做好2019年度市区两级旅游扶持政策的补助兑现工作;
7.做好景区每日游客量的统计上报工作;
8.配合做好三服务工作;
9.做好景区、民宿房屋安全检查、防汛防台、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
10.筹划2020年海曙游客咨询中心建设工作。
行业管理和宣传推广科
一、做好文旅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工作。
二、走访调研基层,掌握文旅企业受疫情影响产生的重大损失及应对措施。
三、做好第一批54家旅行社质保金退还工作。
四、建立工作机制,把握时间节点,做好旅行社国内游和出境游的退团退订工作。
五、做好旅游饭店对国内游客和外籍人员的接待和疫情防控工作。
体育科
1.做好体育企业对援鄂及全市医务人员免费及优惠消费措施收集并统一向社会发布;继续做好体育企业复工指导和服务工作;
2.做好2020年度宁波市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展制造业重点体育企业调研工作;做好2019年市级体育产业引导资金等遗留涉企经费和登山步道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发放到位。
3.完成体校教练员招聘工作;和教育局一起继续做好学生居家锻炼工作,发动优秀教练员制作居家锻炼视频;做好学生开学准备,开学后各集训队开始训练;调整3-4月份比赛计划,根据疫情延后比赛时间。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1.重点处理旅行社退团退款相关事宜;对境外游星级旅行社进行走访;与法院等相关部门做好后续的诉调对接工作。
2.配合行管科进行旅行社、宾馆饭店的复工检查。
3.做好文化市场年报统计上报工作。包含辖区所有演出表演团体、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经纪机构、营业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艺术品经营单位总数大概在420余家。
4.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各类工作。派出六名同志全力保障高桥镇防疫防控及三服务工作;做好对负面清单暂停经营的文化场所的日常巡查,同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收集企业困难并做好复工准备工作;上报各类防疫防控的报表。
5.对队内设科室职能进行专题商量,明确职责分工。
文管所
一、党支部工作
1.党员踊跃捐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2.部分人员继续做好支援基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3.完成指导茂新村乡村振兴工作中国际航天农业中心的设备安装三期工作。
二、协助、对接宁波府城隍庙一楼展陈后续工作。
1.跟进落实展陈后续整改工作。
2.着手编写宁波府城隍庙展陈讲解词。
三、文物保护工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 监督指导屠滽故居文保修缮工程。
2. 监督指导万氏别第文保修缮工程。
3. 监督指导月湖西区惠政巷24-25号、惠庆医院、澄怀学堂、陈巷陈宅四处市级文保点修缮方案评审。
4. 推进中共大革命时期宁波地委旧址纪念馆改造提升项目设计工作。
四、监督落实文物安全工作。
1. 做好疫情期间辖区内文物安全巡查工作,组织人员分小组完成城区139处文物建筑的安全巡查。
2. 完成石碶街道张家地块内“三普点”现场踏勘。
3. 做好大运河保护巡查工作。
五、做好宁波云平台省保以上文物基础信息审核工作。
六、完成新考录人员工资、社保等各项手续办理。
七、协助市纪委“中国御史文化馆”在茂新村落户并布展工作。
八、协助市妇联“中国家规家训馆” 在茂新村落户并布展工作。
九、继续推进《海曙区文物志》编撰工作。
图书馆
1.全员参加村(社区)防疫执勤。
2.办公区域改造及少儿活动室分隔。
3.线上图书阅读活动开展。
4.世界读书日活动筹备。
5.图书馆开馆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