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3MB19574458/2020-79918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0-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0-03-31 13:44 来源:海曙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1月3日挂牌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依法接受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法治对医疗保障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构建科学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为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制定了《海曙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海曙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海曙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办法(试行)》。明确执法部门音像记录现场执法活动的范围,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情形,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工正,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严格杜绝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的情况。严格落实《海曙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了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视频材料储存和上传,确保落到实处。我局基金监管科配备了5部执法记录仪、2支录音笔、8个对讲机,为全程记录的实现提供了硬件保障。

三、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

全面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强化医保稽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督院问保”专项检查。其中“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共检查6家医药机构,处理4家,追回费用31900.89元。配合市医疗保障局,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督院问保”专项检查,强化问题督查、政策宣传和服务指导。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区医保定点50家药店进行审计。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工作,支持公正司法工作,维护公平正义。2019年,协同办理提案、议案《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建议》、《关于有效推进海曙区养老服务工作的议案》、《关于节假日开放行政服务民事窗口的建议》等共三件。

四、深化“最多跑一次”工作改革

优化配置10个经办窗口,最新形成“最多跑一次”事项共7大类17个子项,并计划探索医保所有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变“群众跑”为“工作人员跑”。深化政务服务“一证通办”改革,推动户籍、民政、残疾等数据信息跨部门互认共享,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化。通过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实现医保业务“就近办”,医疗救助结算“一次办”,优化业务模式“网上办”。

五、建设高素质医疗保障法治工作队伍

2019年,我局4次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工作,集中学习,要求全体在编干部学法、知法、懂法,掌握宪法和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险法律规定的各项规定。开展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活动,按时完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建立了一支业务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普法宣传、医疗保障队伍,为促进全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坚持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医疗保障工作,2019年我局8名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全局在编在岗干部参考率达100%。

六、广泛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面向社会广泛深入开展医疗保障法制宣传,组织“医路相伴”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走基层送法治知识,宣传和解读医疗保障政策法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等内容,为社会舆论提供正确引导。2019年重点工作专题宣传4次:4月打击欺诈骗保专题宣传活动,5月医保两定机构培训,7月“督院问保”专项行动,8月“两听一送三服务”专题调研,将两定机构普法作为医疗保障普法重要任务及依法行政重要工作来抓,将两定机构普法工作与医疗保障领域执法、服务、政策宣传等工作全方位深度融合,营造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对做好医疗保障普法工作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