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2330499/2020-76839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0-03-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1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抓好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落实相关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注重实效、服务群众,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切实推广法制宣传,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夯实了基础。现将我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面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要求,我局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推进依法治区、建设平安海曙的高度来理解和把握,认真谋划,健全机制,真抓实干。我局明确郑国芳副局长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我局将法治政府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利用党组会、月度会不会不定期开展讨论和研究部署,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任务、责任,进一步促进行政效能全面提速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配合市、区做好宁波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案卷评查、实地核验工作。我局专门聘请法律顾问把关合同制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问题,切实践行依法治国理念。
二、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提出的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减少30%—50%、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等硬要求、硬杠杠,加强发文统筹,严格执行发文前置审核制度,并按规定公布;切实提高文件质量,加强发文前的调查研究,确保出台的文件能精准指出问题、精准提出对策,务实管用。局办公室切实担负起发文监督管理责任,动态跟踪了解精简文件落实情况。2019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区里相关规定和流程制发规范性文件,进一做好政策文件审查工作,邀请外聘律师和公职律师做好文件合法性审查;做好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核工作,制定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对我局成立以来的产业政策、补助办法等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进行整理,共有增量文件5件,经检查均无排除限制竞争问题。
(二)加强行政执法落实重点监管。我局围绕文旅市场综合执法的要求,加强对网络文化市场、娱乐场所、网吧、印刷等行业的重点监管,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重点监管强基增效。重点监管网络文化市场、娱乐场所、网吧、印刷等行业。今年共出动检查2139人次,检查单位4914家次,违规29家次,立案调查29件,办结案件29件,取缔黑网吧4家;联合公安部门,破获我区首起微信传播淫秽色情视频牟利案。二是智慧监管牢筑防线。发挥海曙区文化市场三级联动智慧监管平台作用,实现文化市场管理和社会综合治理基层网格化队伍有效结合,打造智慧监管海曙模式。17个镇(乡)街道累计上报日常检查日志2013条,其中镇(乡)街道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主要领导带队检查105起,上报检查信息117条,我局依据镇(乡)街道和村(社区)上报线索办理案件11件。同时进一步强化科技执法,建成音频数据采集系统和数字询问系统,案件办理数字化程序系统全面投入应用。三是体制机制完善创新。落实部门联动机制,会同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开展文化市场联合检查和跨部门“双随机”检查,开展联合检查23次、跨部门“双随机”检查3次。推进制度创新,表彰文化市场各类“争先创优”先进单位,深化“文明示范网吧”创建,做好第三方测评工作,凸显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行文化市场重点行业等级管理评定,形成海曙文化行业管理新体制、新办法。四是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监管。运用“浙政厅·掌上执法”实现高效执法,对100家旅行社进行检查。重点对出境社及其分社、在线旅游企业和旅游车辆进行排查和整改。健全旅游行业行风监督机制。我局首次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热心群众中选聘10人作为海曙区旅游行风监督员,对我区的景区、饭店、旅行社进行旅游行风监督明察暗访,督促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五是推进文旅融合执法。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5次;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联合开展了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巡街(路)行动,联合破解攻坚、查办疑难案件;促进文化执法和旅游质监“互联网+监管”联合安排、联合培训、联合落实,联合上报执法数据,共同录入认领执法事项,并做到录入认领率达100%;旅游质监共享文化执法数字化执法设备和智慧执法监管平台等,有效促进文化旅游执法检查的深度融合。
(三)加强推进各类专项行动。一是推进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我局走访调研石碶、高桥、集士港、洞桥、古林、横街等乡镇扫黄打非基层示范点建设思路,继续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示范点建设,创建基层示范点160余个,其中省级“扫黄打非”示范标兵1个(石碶街道东方社区),省级基层示范点2个,区级基层示范点6个,实现鼓楼、段塘、月湖、高桥四个镇(乡)、街道“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全覆盖,我局获评2018年度全省“扫黄打非”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二是推进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推进监管落实落细。开展文化市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组织经营场所开展九类安全风险自查并作出安全承诺;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文旅体消防安全技能比武;制定局、队领导安全生产每月夜查制,开展检查36次;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人员密集场所检查19次;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演练5次,500家次经营单位参加,确保文化市场平安有序。三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强化文旅市场扫黑除恶摸底排查,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432家次,积极开展网吧、影院、书店等经营单位扫黑除恶多轮次检查,督促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集中整治社会反响大、影响恶劣的市场秩序顽疾,针对“不合理低价游”现象开展重点检查;强化行业管理者责任落实,召集42家文化市场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要求场所负责人重视扫黑除恶工作;与167家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签了扫黑除恶工作责任书,确保我区文化市场不出现涉“黑”涉“恶”现象;全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排摸,落实线索移交、通报整改以及线索问题“零报告”制度,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打处。
(四)加强“最多跑一次”改革。我局现有职能审批事项58大项106子项56孙项,其中行政许可46项、其他行政权力备案41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给付1项、审核转报1项,行政奖励6项,公共服务7项。另1-11月份承接区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职能审批事项20大项23子项的受理审批工作。今年截至目前共完成审批事项913件(含新闻出版类570件),换证34件,注销25件,勘察场地37家次,处理举报电话3件次。目前,我局相关考核指标数据实现了很大程度提升:网上办实现率100%、掌上办实现率100%、跑零次实现率100%、即办事项比例100%、承诺期限压缩比100%、材料电子化比100%、办理结果提供电子证照实现率100%、网上办结率经过与办事群众和企业协调成倍增长。及时认领和处置“互联网+监管”双告知平台涉及我局审批职能事项,完成率为100%。另外,通过线上线下全天候服务,我局行政审批工作赢得了全部办事群众和企业“10分”满意的赞誉。
(五)加强推进全过程记录制度。建成数字化询问系统。紧紧围绕大数据和数字化建设,强化科技执法运用,我局建成音频数据采集系统和数字询问系统,案件办理数字化程序系统全面投入应用,在处置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等11起案件办理中有效应用。建设音频数据采集系统。执法人员外出执法检查,人手配置一个执法记录仪,执法工作结束,执法人员需在音频数据采集系统上导入执法检查影像,做到每次执法检查和采集证据有记录。
三、落实“三项制度”
(一)执法公示务求全面。一是公示内容注重全面。我局通过相关载体将部门的主要职能、主要职责、处罚清单、行政执法运行流程图,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结果,文化市场报诉举报方式和途径以及办公电话、办公地址、负责人全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二是公示载体形式多样。通过区政府官网对外公示执法信息和执法机构的基本情况;依托《浙江政务网》及时向社会发布处罚事项清单以及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为方便操作,区执法大队在《浙江省文化市场数字化网络监管系统》完成网上办案流程后,系统将自动推送行政处罚结果至《浙江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示。三是执法过程规范有序。为规范执法行为,明确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着执法服装,佩执法证件,并做好检查前的告知说明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全过程记录务求真实。一是执法文书规范化。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完善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规范执法文书的填写要求,确保执法文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二是记录节点明确化。建立日常巡查、举报处理、案件办理三大板块的电子化档案。根据案件办理流程,将执法文书实时录入在线管理系统,并通过该系统实现案件呈批、流转;根据日常检查特点,要求每位执法人员实时录入钉钉系统和省OA系统,并书面填写“一店一本”,做到检查留痕,记录详实;根据文化部《文化市场举报办理规范》规定,举报登记、初审、审核、核查情况、办理结果及时录入OA系统。三是记录方式多样化。纸质执法文书、移动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询问调查室视音频监控、移动执法APP,一店一本、“钉钉”执法、宁波市文化市场数字化网络监管系统等,其中移动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执法APP,“钉钉”是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全新辅助形式,保障执法过程记录合法真实。
(三)法制审核务求规范。一是在加强日常审核上下功夫。在执法文书上增加了法制审核流程环节,主要审核对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决定是否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从源头上把好关口。二是在规范审核工作上下功夫。加强法制审核员建设,大队设兼职法制员1名,明确法制审核员的岗位职责,对行政处罚行为的法制审核提供意见。
四、落实法治宣传
(一)务实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利用党组中心组月度理论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宪法、监察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学习,每月适时发布学习条目及内容,通过发放书籍、召开交流会讨论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律常识和法制意识。同时,不断丰富学法形式,邀请专家就宪法、监察法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提升理论学习层次;集中组织观看《以案为鉴,筑牢底线——省、市、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专题教育片等,以违法乱纪带来的惨痛教训给干部职工带去震撼警示教育。
(二)切实做好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我局始终把执法人员和基层监管人员素质提升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制定了一系列专业人才培植方案和学习制度,以夯实市场管理的根基。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每月一学法、每周一案例、走出去参加省、市业务培训、业务互相帮带学等方式,打造一支懂执法、能执法、精执法的队伍。积极实施基层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镇乡(街道)、村(社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形式多样、因地制宜的培训解决基层监管人员查什么、怎么查、怎么开展智慧监管等问题。
(三)认真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我局积极联合中小学校,通过举办专题讲座、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多样化宣传活动,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中小学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开展2019年“绿书签”集中宣传活动,全面启动绿书签征文大赛,约请护苗网络安全课讲师团成员专题部署“护苗行动”网络安全进学校,围绕宣传“护苗”、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主题,在海曙区文体中心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优秀读物推荐、经典诵读、有奖征文等活动,大力倡导绿色阅读、文明上网理念。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稳妥推进“最多一次不跑”改革。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不断加强职能审批事项模板化、标准化建设,依据法律法规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批材料“八统一”要求,按照事项分类,再次从受理材料、送达通知、现场勘察、准予许可、结案归档等方面进行逐一规范,形成固定模式、统一套路,最大限度方便办事群众学习运用,最大限度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加强审批事项监督管理,确保办事群众和企业明白办事、开心办事、顺利办事。
(二)融合推进数字化执法。一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把旅游企业输入“双随机”检查数据库,开展文旅市场“一盘棋”数字化执法。二是推进应用浙政钉掌上APP,实施执法数据现场同步录入,检查结果同步公开,人员应用率和录入率达100%。三是全面推进数字化办案系统应用,重大案件、上级挂牌督办案件办案过程音视频数据采集率达100%。四是提升执法办案效率,除案情复杂的案件以外,一般案件数字化平台流转时间比法定期限缩短50%以上。
(三)推进执法力量下沉。一是划片分类管理。按照区域位置和文化旅游市场的特点,把17个镇(乡)街道划分成若干基层管理片区和三个等级化管理片区,实施精准监管。二是驻点指导监管。每片区配置一名中队长,实施区域中队长负责制,中队长带队定期下沉到镇(乡)街道片区,开展驻点管理。三是整合基层力量。各区域中队对镇(乡)街道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力量进行整合,开展业务培训,打造属地精、快、准的文化旅游市场网格员、文化市场义务监管员队伍。
(四)深化文旅执法服务。一是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服务基层。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纳入旅游市场管理,指导全区镇(乡)街道文化站工作人员、村(社区)义务监督管理熟练使用平台进行检查数据报送。推进文化市场三级联动智慧监管平台APP建设立项,促进基层监管人员使用更加方便快捷。二是深入推进执法+服务。发挥行政执法+文化市场行业协会的作用,推进文旅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培训、矛盾纠纷调解、送企业年检年审、免费开放活动、倡导爱心奉献等,帮助文旅行业开展核心文化精神构建。三是实施包容慎审执法。对新业态的发展实施包容慎审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次容错机制,以批评教育,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服务为主,要求执法对象自行改正。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法制队伍培训,围绕宪法、行政应诉、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主题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局普法责任清单,加强以案释法。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工作。
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