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7654997/2020-82474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政务服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0-03-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政务服务方面
(一)精准施策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做好特殊时期政务服务“加快办、主动办、暖心办”。发布《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办理的通告》,根据疫情变化,采用七天无休值班制、“一小时响应”预约制、现场直接办理+预约办理(不动产、婚姻登记)等方式分阶段开放大厅窗口,引导群众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快递办。二是全区开设惠企惠民政策咨询专窗。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开设“政策惠”专窗专线,指导推进17个镇乡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开设惠企政策专窗,落实专人专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惠企惠民政策咨询服务。搭建区级部门和镇乡街道联系平台,通过钉钉交流群开展政策解读、问题反馈、咨询指导。截至目前,全区共开设惠企政策专窗22个,落实专人26人。三是推动企业公民“无纸化”、“无费用”、“无证明”办事。以高拍仪、电子档案等方式推动部门免收复印件,探索在窗口使用电子表格勾选、双屏机输入等形式免收纸质表格。扩大证照文书免费寄送范围,疫情期间所有证照文书免费寄送,探索新设企业公章刻制政府买单或银行买单。深化运用宁波市“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果,加强公安身份认证系统、“宁波办事”综合自助终端的宣传推广使用。四是搭好投资项目“解问题、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6+X”、“会商会审”解决问题服务平台,以“一站式、全流程”服务形式,做到项目协调在前、解决在后,提前疏通项目的疑难问题。全面利用投资项目代办、帮办、陪办服务平台,运用模拟审批、容缺审批、联合审批等审批方法,认真落实项目跟踪监测,助力加快项目落地。五是整合投资项目中介服务、公共事务服务。加快推进“宁波市中介超市网”推广应用,从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两方面入手,全力推行“中介服务超市网”工作。探索我区水电气网报装“一站式”服务工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水电气网等单位,探索“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的“四减”工作。
(二)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推进政务服务职能部门改革创新。以“更好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目标,
以群众关切、领导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服务事项或机制改革为突破口,以部门攻坚、系统改革为主要形式,要求进驻中心各职能部门牵头或参与攻坚改革创新项目至少一项。将创新举措落实情况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行政审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服务争效”工作目标考核成绩。二是深入推广实施“陪办制”“审联体”机制。加强“陪办制”统筹运行,在“陪办制”钉钉小程序基础上,推动部门审批人员下沉到窗口,深入发现和解决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问题。完善“审联体”会议机制,针对可以公开发布的议题,以提起网络讨论、招募群众代表的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度。建立审联体会议专家库,邀请政务服务行风监督员进行复陪复检。三是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跨阶段“一事联办”。继续梳理“一件事”,根据事项办理需要,打通与市级单位、其他区县间的办事通道,实现跨区域、跨层级的信息共享。探索外国人来华创业“一件事”、大型医疗机构设立“一件事”跨阶段办理、拆迁房产注销“一件事”、水电气线“一窗”零表格办理、公益性公墓审批“一事联办”、大学生购房补贴申领“一件事”等。
(三)搭建“一站式、全天候、家门口”政务服务体系。一是打造“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合理划分新行政服务中心区块,全面建设基建投资项目“一站式、全过程”服务平台,研发使用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考核系统,人社、医保、户证等分中心纳入“大中心”考核管理。融合前沿技术,实现智能排队、身份识别、短信邀评,业务办理、排队情况、群众评议等信息数据的实时展示,提醒用户避开“堵”点窗口。二是延伸“家门口”智慧审批服务网。根据城乡特点,分类分层指导推进镇(乡)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基层窗口“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动自助终端机向村(社区)延伸覆盖,融合基层“四个平台”,实现“政务服务窗口+自助服务终端+帮办代办服务”的便民服务新模式,完善“家门口”智慧审批服务网建设。三是拓展“全天候”线上办理模式。持续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提高网上审批“实办率”,最大程度实现“不见面审批”。拓展推行“预约办、邮递办、咨询办”,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隔空”服务,结合智能、人工服务,暖心解答群众办事疑难困惑,同时开通特事特办的“绿色通道”。
(四)提质扩面“审批考级制”。一是深化“全科通才”业务培训。将“周五课堂”“导师带徒”“竞聘上岗”等最新经验做法在人社医保、公安户政、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等功能区块推广实施。进一步强化“一窗”和“全科”理念,制度化、系统化培训“新员工”,常规化安排“老员工”跨部门学习、受理业务。用好“技能学习考级平台”,要求各部门及时维护更新题库、窗口人员利用系统开展不定期学习考试。二是探索“审批专员”审批考级。在持续落实前台“受理人员”考级的基础上,加大中心一线岗位干部储备和培养力度,参照市行政服务中心办法,探索后台“审批专员”考级。同时,打造党员服务企业群众平台,“审批专员”前移至咨询辅导区,开展“肩并肩”咨询辅导服务。三是健全“星·心”双评模式。在考察窗口人员业务“星级”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心级”服务考评,考量人员服务意识、表达能力、亲和力等方面的“心级”水平,岗位待遇与“星·心”评定等级挂钩。打通窗口服务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一年一度开展岗位竞聘,综合考量重新确定岗位,对考量结果不理想、表现不佳者,及时给予岗位调整或调离窗口队伍,把最懂服务的人安排到窗口。
二、公共资源交易方面
(一)以信息化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平台。一是开通“网上直通车”保障疫情防控采购。针对疫情防控相关的紧急采购项目,简化采购流程,通过电子竞价、政采云等平台,小批量线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人可在平台上一站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做到项目响应时间缩短至最短时限3天,确保医疗设备能以最快速度得到供应。二是健全电子化服务系统。针对限额以下工程招投标项目,运用钉钉视频直播平台,探索推出线上“直播招投标”;开发“限额以下工程选取系统”,通过系统选取投标人,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针对限额以上工程招投标项目,推广实施线上“直播招投标”,开发公开招标“不见面备案”、“不见面开标”系统,在招投标前期材料在线递交备案到电子开评标后,招标人只需将整套招投标资料备案至中心“跑一次”即可完成整个招投标项目。三是统筹建设区级和乡镇平台互通系统。推广镇(乡)街道全流程电子化标准模板,利用平台互通系统,不论地点、不论类别的项目推送至相应的海曙招投标系统,打造电子信息智能化统一交易平台。同时,指导各镇(乡)街道在特殊时期通过钉钉直播等方式完成交易项目线上受理、线上办理。四是助推建设智能化监管平台。构建智能化监管平台,以监管电子系统、监管数据分析整理、监管决策参考、考核评价系统等为模块,搭建全过程招投标监管平台。五是加强新中心信息化建设。加强开评标区域、设备用房、办公区域等交易平台功能区建设,新增评标专家人脸识别、大厅信息检索、电子投标解密机等硬件设备,增加电子评标室数量,全面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施。
(二)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做优做精招投标项目工作。一是推进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建设。积极实行《海曙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推进农村产权交易线上系统,拓展农村产权交易领域,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深化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严格落实清单事项流程,严格目标管理考核。二是推进政府采购项目规范化建设。出台《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规范询问、质疑、投诉处理流程。探索政府采购领域通用文本,在物业管理类、家具采购类项目采购文件通用文本制作基础上,结合采购需求,逐步增加软件系统等领域的采购文件通用文本制作。不断完善“政采云”项目采购、“全省一张网”、网上超市、宁波精品馆等模块,做好对各采购主体和入驻企业及商品的服务。三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建设。按照“能快则快、能简则简、能优则优”的原则,推行预约服务,开辟“容缺受理”绿色通道、“快速受理”进场通道,并大力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招标模式、“评定分离”评标办法。及时协调项目招标方、中介代理机构等人员,提前做好项目服务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制定工作预案。规范投标保证金退付,运用保证金收退系统,实行全程网上提交资料、网上审核、自动退付,尽力缩短投标企业资金占用周期,降低企业投标成本。
(三)以强化监管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区域交易环境。一是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积极贯彻落实《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关键环节权力监督制约体系,逐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做好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上报,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开阳光秩序。加强代理与专家规范,要求进入评标室的招标代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可查询,杜绝代理挂靠。加强招标人代表委派工作规范化,要求招标人代表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通过会议纪要或抽签方式选取产生。二是强化全过程“分段监管”。针对招投标项目文件备案、现场监管、答复投诉、标后备案、档案管理等环节,构建专人专项负责“分段监管”体系,规范招投标活动。开标记录表、中标候选人业绩奖项、不记名技术标打分(答辩)情况、中标公告等信息公开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将招投标情况“晒”在阳光下。三是实现服务促进监管。根据区财政年度项目预算计划,对全年政府采购量大的单位进行提前介入,上门指导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并主动引导业主单位合并同类项目进行集中采购,提高交易效率。继续开展“三服务”活动,实地走访镇(乡)街道基层平台、业主单位、各类企业,及时宣传各类交易政策,辅导交易业务依法依规开展,实现以服务促进监管的效果。
三、单位建设方面
(一)加强党建引领,筑牢工作基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其作为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永恒课题、终生课题,结合工作实际,深度挖掘群众企业办事需求,创新政务服务工作举措。加强对党工青妇工作的指导,高质量完成换届选举,积极开展各类创优争先。开展“活力18”系列活动,依托党工青妇组织各类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在前台“受理人员”实行“审批考级制”的基础上,探索后台“审批专员”审批考级制,加大中心一线岗位干部储备和培养力度。推进网格员、基层代办员深入“家门口”一线服务群众,提高业务技能、服务技能培训力度,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条线大队伍建设,加强各科室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外出考察培训学习频次,加强对招投标项目监管力度,以公平监管提升服务质量。加强镇、乡(街道)交易平台建设,规范基层服务标准,强化交易工作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
(三)树牢暖心理念,提高服务水平。树立27°暖心服务理念,坚持从群众、企业视角出发,听取群众意见,关注群众需求,回应群众关切。深入开展“陪办制”、“审联体”,着重查找发现“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存在的普遍共性问题,联合社会力量解决问题,不断总结提炼推出创新成果,创出海曙亮点。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学习先进地区优秀经验和做法,打开工作思路,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改革工作路径和举措,提升政务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