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44064/2020-62286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各镇(乡)街道、区属各单位、区机关各部门: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暨“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二、时间安排
11月20日-12月7日
三、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我区“七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进一步掀起宪法宣传教育新高潮,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积极依托各类平台,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作用,根据普法对象的群体类别和法律需求,采取现场咨询、法治讲座、视频教学、法律服务等形式,组织开展“宪法入户”宣传活动。
(二)举行民法典婚姻家庭主题馆开馆仪式。婚姻家庭馆选址在梁祝文化园区已于11月初建成,12月2日上午,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将在园区举行开馆揭牌仪式,届时将邀请区级领导和市司法局领导,全程以直播形式进行报道。
(三)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答活动。12月4日,在海曙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各镇(乡)街道、部门要积极发动人员参加活动。
(四)命名表彰一批区级法治教育基地。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各镇(乡)街道、部门整合资源,新建多个具有地方特色法治文化场馆,为表彰先进,区普法办将命名表彰一批区级法治教育基地,以引领示范。
(五)开展法治书画作品征集活动。为推动《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在全社会的广泛宣传和学习,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区普法办决定在全区开展法治书画征集活动。各镇(乡)街道、部门要广泛发动书法、绘画爱好者,积极投稿。
(六)举行“12·4”宪法宣传日活动。12月2日在梁祝文化园举行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暨“12·4”宪法宣传日启动仪式。组织区属20余家部门参加法律咨询服务、法治宣传图板展示、法治书画作品创作、法治宣传资料发放等活动,烘托氛围。
(七)依托各类平台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将运用楼宇广告、宣传展板、出租车灯箱广告、手机短信等开展宣传。各镇(乡)街道、部门也要充分运用报纸、网站、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滚动字幕、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与“国家宪法日”主题相关的内容,努力形成浓厚的宣传声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镇(乡)街道、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镇(乡)街道、部门要在近年来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形式,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这一主题,突出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报道,营造氛围。各镇(乡)街道、部门要把新闻宣传工作贯穿于今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加强典型报道,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各镇(乡)街道、部门开展2020年国家宪法宣传周暨“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情况,请于12月7日前报区普法办。
联系人:俞立文,李开银
联系电话:89297362传真:89297358;
OA邮箱:普法和依法治理科<xjk haishu.local>
海曙区司法局
海曙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