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9465703/2019-73642
- 文件编号:海住建〔2019〕121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 发布单位: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2019-07-0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我区国有土地上木结构、砖木结构的非成套房数量较多,部分房屋年久失修、霉烂虫蛀,存在安全隐患。为加强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木结构、砖木结构的非成套房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决定开展全区国有土地上木结构、砖木结构的非成套房包括居民自搭的木结构、砖木结构房屋的专项排查与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第一轮城镇房屋调查登记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排查国有土地上木结构、砖木结构的非成套房包括居民自搭的木结构、砖木结构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治理,防止房屋坍塌。2019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国有土地上木结构、砖木结构的非成套房包括居民自搭建的木结构、砖木结构房屋排查与治理,相关信息录入宁波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二、职责分工
区住建局负责落实第三方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机构,配合各镇(乡)、街道排查非成套房;负责公房及公私连毗公用部位维修加固;负责督促的私房、自搭房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采取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在职责范围内指导做好文物建筑的保护及管理工作。
各镇(乡)、街道负责牵头组织,制定排查计划,联系排查参与单位;负责做好房屋使用人沟通工作,确保房屋安全排查与治理能够顺利有效开展;负责将相关信息录入宁波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督促私房、自搭房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采取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排查工作内容
本次排查范围为国有土地上木结构、砖木结构的非成套房,包括居民自搭的木结构、砖木结构房屋。具体排查内容为:
(一)房屋结构安全情况。房屋主体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房屋的梁、板、柱、墙体等主体结构是否有明显开裂、变形和损伤等现象,地基是
否有不均匀沉降等问题。
(二)房屋使用安全情况。房屋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房屋基本情况(结构类型、建成时间、层数等),有无擅自加层、拆改、加大房屋荷载,房屋设计使用用途是否发生改变,是否存在违规出租、经营情况。
(三)房屋白蚁情况。是否存在白蚁情况,对房屋安全的影响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边排查边治理。公房及公私连毗公用部位存在安全隐患,立即实施维修加固;私房、自搭房存在安全隐患的,发函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采取安全措施。
(二)注重排查质量。对关键部位、重要构件要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易发生坍塌事故的坡屋顶等隐蔽部位构件进行重点检查; 做好居民沟通工作,确保非成套房排查入户率。
(三)做好应急措施。个别私房存在倒塌等重大安全隐患情况的,应做好应急临时加固措施或腾空工作。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