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699663X/2019-73321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9-03-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19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时间:2019-03-19 17:04 来源:海曙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海曙人社“三年五优”计划的推进之年。2019年全区人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国家省市人社工作总体建设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宁波市“4+人社”格局要求和海曙人社“三年五优”发展计划,以“基础工作标准化、重点工作项目化、特色工作精品化”为路线,以“六提行动”精准再发力、对标再赶超,推动“品质人社”整体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为高质量建设一流强区保驾护航、增光添彩。

  一、实施“就业提振”行动

  (一)实施就业帮扶“四个一”计划。深化“就业创业帮”服务体系建设,以困难企业、未就业毕业生和乡村劳动力为重点,通过更新一支“就业帮扶专员”队伍、制定一套专项工作机制、建立一套就业动态预警模式和组织一系列“曙光”就业帮扶行动,全力以赴服务企业用工,确保重点群体稳定就业。

  (二)实施创业扶持“星火”计划。以“万人普及,千人创业,百名典型”为目标,三年内,通过开展上企宣讲、入校指导、进点展演等活动宣传造势,形成全民关心创业、支持创业的良好氛围。大力举办“海曙之星”创业大赛、“金火种”培训实训等活动,引进扶持一批优秀项目,不断扩大青创企业规模,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热潮。

  (三)实施平台链接“烽火”计划。深入推进“海曙区协同创业圈”建设,依托大创园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定期开展主题论坛、资源对接和联合推广等系列活动,提升平台运营管理和协同发展能力。构建平台梯队,引导多元化资金参与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新增2—3家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争创1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打造极具海曙特色的综合化创业集群。

  二、实施“人才提质”行动

  (四)深化“百创汇海”人才品牌建设。围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以及重大研发平台发展需求,开展新一轮高端人才项目招募活动,办好“青年嘉年华”系列活动和产业人才项目供需对接会,争取新增博士后工作站2个、专家工作站3个,引进大学生青年人才5000名。

  (五)深化“一产业一院校”校地合作模式。深入开展“产业人才全国高校巡回招聘”活动,计划赴高校开展招聘活动8场,完善集社会实践、就业创业、专家服务和成果转化等于一体的日常合作框架,打造产业人才引进的“快速道”和“直通车”。

  (六)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围绕“技能宁波提升专项行动”,推进“以赛带评、以校带训”机制建设,实施“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积极承办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争取承办全国性职业技能邀请赛,探索搭建区域性现代服务业公共实训基地,推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引进培育一批更高级别技能人才。

  (七)深化专技人才评价工作。加大“专业技术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力度,完善职称申报评定系统、专家信息库和专技人才管理等模块建设,全面推开各系列职称网上申报评审工作,实现企业自主评价、政府管理服务职能转变。

  (八)优化人力资源服务。加强人力资源服务链建设,筹建“海曙区人力资源发展研究学会”,开展学术交流、社会调查等活动,为政府制订相关政策提供建议和决策依据。坚持市场导向,大力推动人才市场海曙分市场建设,培育人才工作市场化运作模式。强化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培育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化服务体系。

  (九)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优化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总窗建设,完善全域人才创业创新服务窗口网络,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精准实施安家补助、购房补贴等人才政策,抓好各类人才服务受理及落地实施等服务保障,努力打造人才宜居宜业的良好生态。

  三、实施“社保提优”行动

  (十)推进社保参保扩面。深化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积极探索以线上稽核、线下普法为主要手段引导参保,确保户籍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7%以上。平稳有序完成社保费征管、被征地人员参保资格审批等社保职责划分改革,优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机制,提升经办水平。

  (十一)完善社保参保机制。配合市局全面梳理我区社保差异性政策,尽快出台并实施自由职业者、被征地人员等特殊群体参保融合性政策,稳妥处理好原试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关系衔接问题。

  (十二)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全面落实上级关于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要求,结合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管理体制持续优化我区“1+4”基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经办机构基金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初审、复核、审批、支付、稽核等各环节相互牵制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出错概率。持续加大基金现场监督、非现场监督和监管技术保障力度,完善业务经办权限网络建设,运用(开发)异常数据排查预警技术,加强线上线下疑点排查和动态监控频度力度,切实形成岗位全覆盖、运行标准化的监管体系。

  (十三)推进工伤预防工作。探索建立工伤认定联合执法、工伤保险联合管理机制,探索“体检式”工伤预防培训模式,力争工伤预防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十四)落实惠企援企举措。落实上级关于社保降费、返还等减负政策,助推民企健康平稳发展。完善多渠道的社保服务供给,探索推出“社银合作”机制,推动首批银行网点试点运行。

  四、实施“治理提档”行动

  (十五)持续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深入推进“双爱”活动,深化“和谐企业”创建,大力开展2019年度市、区“双爱”示范企业及示范职工评选活动,讲好“双爱促和谐”故事。

  (十六)全面建设“无欠薪”标杆区。大力提升“无欠薪海曙”品牌,全面总结、梳理“无欠薪海曙”建设经验,争取工作经验向全国推广。开展“对标对表找短板、再接再厉再出发”活动,自我加压考核指标,确保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数为基数)欠薪案件发案率控制在2%以内,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欠薪案件发案率控制在3‰以内。提升联合防处力度,重点推进政府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

  (十七)加大预防预警力度。强化信息化技术运用,升级“海曙群体性欠薪预警信息系统”,更新强化“自动抓取互联网有效信息、提供企业全息画像、统计分析”三大功能,推动系统向全区在册企业覆盖。

  (十八)优化仲裁办案机制。全面实施仲裁“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提升仲裁效能及公信力。开展“仲裁进企业”等主动预防活动,帮助企业规范管理和用工,优化营商环境。

  (十九)构建多元化调解模式。提高基层调解能力,加快完成个人调解“鼓楼模式”、联合调解“高桥模式”和一站调解“月湖模式”基层多元化调解模式试点建设,力争年底实现全覆盖,并向全市进行推广。完善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重点出台《基层调解组织管理考核规定》《基层调解员考核奖惩规定》,推进规范化管理。

  (二十)推进法制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妥善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确保人社执法阳光公正。压实信访维稳责任,持续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和初访信访办结力度,确保“三个”不发生。

  五、实施“改革提速”行动

  (二十一)配合完成全区机构改革。主动把握全区机构改革服务需求,积极做好事业单位人员关系转隶、待遇转接等配套性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平稳衔接。

  (二十二)深化事业单位管理改革。以市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配套政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研究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特设岗位、人员流动、培训管理、考核激励等管理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适时归并调整特岗津贴。

  (二十三)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展紧缺、优秀人才引进渠道,严格招考流程监管,探索建立本地区标准化考试基地,为全区事业单位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智力保障。

  (二十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全市领先、全区标杆”为目标,推出“一窗通办、一事联办、一键即办”建设行动,加大经办窗口资源整合力度。固化提升窗口“考级制”,以组织参加“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省际邀请赛”“全市人社系统窗口业务技能操作比武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系统内大比赛、大练兵、大考评等活动,培养“全科医生”,推动更多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

  (二十五)推进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依托省、市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加快数据网络搭建和向下延伸,争取年底前全部事项开通(接入)网上办。推进第三代社保卡及电子社保卡建设,拓展社保卡在政务服务及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力争6月底电子社保卡签发量不低于实体卡持卡人数的5%,9月底达到10%。

  (二十六)加强基层平台经办能力建设。落实市局“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基层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按照“能进能出、即招即用”原则实施基层平台人员日常补充机制,采取“1+X”培训机制加大能力输送力度,建立“最多跑一次”基层管理考核制度,加强人社自助服务一体机运维管理,在可承接的情况下,推动一批办事事项向基层延伸。

  (二十七)推进人社领域精准扶贫。组建海曙人社“相伴同行”对口帮扶团,派驻人员设立“服务专窗”,完善“三位一体”劳务协作工作机制,高标准完成目标任务。推进专技人才对口支援帮扶计划,推出技能“扶贫协作对口帮扶计划”,争取培训需求人口实现全覆盖。落实市局“社保精准扶贫三年行动计划”,动态开展数据分析和专项核查,实现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应补尽补”。深化技能扶贫工作,根据需求排摸推出精品培训项目,争取培育一批农村青年实用人才。

  六、实施“队伍提升”行动

  (二十八)唱响政治主旋律。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深化机关文化建设,大力开展“组织引领有‘高度’、建章立制有‘态度’、谈心谈话有‘温度’、走访调研有‘深度’和便民服务有‘速度’的五度人社创建活动”和“学习之星、实干之星、孝廉之星、活力之星、服务之星”的五星干部评比活动,营造业务党务比学赶超、政风行风持续好转的良好氛围。

  (二十九)把牢改革主方向。坚持“先立先破、不立不破”原则,深入细致编制“三定”方案,统筹抓好部门职责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置等各项工作,确保职能调顺、队伍调强,机构运转平稳有序。健全党、青、工、妇等各类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落实关心关爱措施,大力举办各类业务比拼、体育竞赛、文体活动,增强干部归属感和凝聚力。

  (三十)压实项目主担子。大力实施工作“项目化”管理,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目标要求,分解全年工作任务,确保落实到位。加大工作经验总结和信息宣传力度,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盘活用好媒体资源,讲好人社故事、树好人社形象,力争在国家级、省级信息载体和新闻媒体报道上有新突破。

  附件:《2019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明确的主要事项


  《2019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点》

  明确的主要事项

  (共42项)

  一、需研究推进的重点事项

  1.配合完成全区机构改革人事接转工作

  2.研究完善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3.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4.探索建立本地区标准化考试基地

  5.固化提升窗口“考级制”

  6.公共服务事项开通(接入)网上办

  7.推进第三代社保卡及电子社保卡建设

  8.实施基层平台人员日常补充机制

  9.推动一批办事事项向基层延伸

  10.完善“三位一体”劳务协作工作机制

  11.推进“以赛带评、以校带训”机制建设

  12.筹建“海曙区人力资源发展研究学会”

  13.推动人才市场海曙分市场建设

  14.优化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总窗建设

  15.优化“1+4”基金管理制度

  16.完成社保职责划分改革

  17.完善业务经办权限网络建设

  18.探索建立工伤认定联合执法机制

  19.探索建立工伤保险联合管理机制

  20.落实社保减负政策

  21.探索推出“社银合作”机制

  22.升级“海曙群体性欠薪预警信息系统”

  23.完成基层多元化调解模式试点建设

  24.全面推开各系列职称网上申报评审工作

  二、拟推出的重点计划和政策

  25.技能扶贫协作对口帮扶计划

  26.就业帮扶“四个一”计划

  27.创业扶持“星火”计划

  28.平台链接“烽火”计划

  29.“最多跑一次”基层管理考核制度

  30.特殊群体参保融合性政策

  31.基层调解组织管理考核规定

  32.基层调解员考核奖惩规定

  三、拟举办的重大活动和比赛

  33.“青年嘉年华”系列活动

  34.“产业人才全国高校巡回招聘”活动

  35.产业人才项目供需对接会

  36.“海曙之星”创业大赛

  37.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

  38.“双爱”示范企业及示范职工评选活动

  39.“对标对表找短板、再接再厉再出发”活动

  40.“仲裁进企业”主动预防活动

  41.“五度”人社创建活动

  42.“五星”干部评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