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4013/2019-80879
  • 文件编号:海土资〔2019〕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 发布单位:海曙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成文日期:2019-02-1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海曙分局
关于印发《划拨补办出让政策调整
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14 09:09 来源:海曙区国土资源分局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国土资源所(分局):

现将《划拨补办出让政策调整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海曙分局

                        2019年2月12日

划拨补办出让政策调整宣传工作方案

《宁波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若干意见》已于2018年8月21日开始施行,宁波市市区范围实行统一的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和补缴出让金标准。因政策调整涉及群众利益,为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推动新老政策稳步衔接,特拟定如下宣传方案。

一、宣传范围

宣传范围为海曙区域,其中,月湖、南门、江厦、鼓楼、西门、白云、段塘、望春街道区域由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负责宣传;集士港镇、古林镇、高桥镇、横街镇、鄞江镇、洞桥镇、章水镇、龙观乡、石碶街道区域由属地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负责宣传。

二、宣传内容

1、充分做好政策解读。就划拨补办出让新政策出台的背景、新旧政策补缴标准、过渡期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开展政策解读。研究群众反映的土地面积分摊计算方法不合理、独立宗与非独立宗界限区分等问题,统一宣传口径和解读方式。分步入社区、行政村开展政策解读和现场解释工作。

2、合理引导补办需求。制作并全面发放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划拨补办出让、不动产变更登记流程图,引导群众错峰办理。特别要针对群众认为补办出让为强制性补办要求的误解和传言,抓好宣传解读和舆情引导,必要时适时在小区张贴宣传公告。

3、有效扩大宣传范围。发挥各镇乡、街道和行政村、社区的力量,群策群力开展宣传。建立宣传和政策解读微信群,定期发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解读,及时反映舆论舆情,做好正面引导和舆情监测,化解可能出现的信访矛盾,对出现群访情况要及时处置并报市局和区政府。

4、视情开展受理预约。针对个人住宅划拨量大、补办意愿强烈的社区、行政村,组织专项工作小组分步入社区开展受理预约,加班加点给予办理。如政策过渡期结束前补办需求量大的,组织所在地社区、行政村开展登记造册工作,采取先受理后补办。

三、有关要求

1、全面排查理清家底。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小区和个人划拨住宅存量调查排摸工作,查清每个划拨小区的四至范围和个人划拨住宅的存量数。分批公布划拨小区清单,视情开展划拨、出让网上查询工作。

2、成立宣传工作小组。针对原海曙区域八个街道的政策宣传,专门成立两个宣传工作小组,分别由土地利用科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负责,局机关其他科室和事业单位各派1名人员参加。海西片九个镇乡、街道的政策宣传工作小组由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负责成立并开展工作,必要时局机关科室和事业单位派员参加。

3、做好补办出让应急预案。每周向市局汇报补办出让受理量,如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出现业务量大幅飙升、日受理量超过200项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一是向市局报送受理预警,反映舆论舆情;二是各科室、事业单位抽调应急人员,采取开设临时受理点、增加窗口等措施,提升业务受理能力,确保窗口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