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海曙区公众用药安全,防止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并更好的配合即将实施的《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海曙区市场监管局从服务群众出发,着手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
统筹规划,合理布点。海曙区市场监管局以“方便群众、合理布局”为原则,重点在人口密集区域的社区居委会、医疗机构和零售连锁药店布点,目前已将原有的24家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扩展至50家,确保回收点在海曙的17个乡镇、街道达到全覆盖。这50家回收定点单位包括36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8家卫生服务中心和6家社区居委会,该局统一制作并发放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并要求定点回收单位履行相应职责,确保回收药品安全。定点回收的药品有销售或外流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定点单位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制定方案,优化程序。通过局行政发文的形式,规定了家庭过期回收药品的范围和回收程序。从登记、存放、移交、统一销毁等各方面明确了定点回收单位和市场监管局的相关职责制度要求,并鼓励有条件的定点单位对上门送交家庭过期药品的居民根据其药品数量、价值等参考项,采取会员优惠、差额补偿、以旧换新等多种形式予以奖励。同时对回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加强管理,防止流失,在确保药品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回收工作。
政企协作,共同参与。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目前暂无相关法律法规,亦不属于政府部门药品日常监管的范畴,资金方面的保障有限,回收机制建立在公益性的基础上。因此该局联系辖区涉药企业共同参与、主动作为,由海曙市场监管局局承担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回收点标示牌样式的设计、制作和投放;由辖区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曙区三家连锁总部等已确定的回收点承担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登记、奖励、存放及移交工作;由辖区信用等级高、管理规范的药品批发企业承担家庭过期药品销毁的配合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在该局的监督下完成药品销毁,实现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共建,提高效率。
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性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一步海曙区市场监管局也将通过“用药安全进社区”、“安全用药宣传月”等周期性的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宣传,加深公众对使用、随意丢弃和非法出售过期药品危害的了解,呼吁公众共同抵制非法收购、随意丢弃等行为。同时宣传正确使用和合理储存药品的方法,指导公众合理用药、安全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