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二、申请材料(复印件均需核对原件)
应提交的材料目录 (浙江省政务网公布材料) | 相应材料明细 | 备注 |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一份; |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一份(原件); | ||
2.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 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一份(原件); | ||
3.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一份; |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一份(原件); | ||
情形 | 材料明细 | ||
4.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原件一份; |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用地红线图)(复印件)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原件) 3土地价款及税费缴纳证明(复印件) 4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5交地确认书(复印件) | 如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的,可提供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表。 |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用地红线图)(复印件)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 3土地价款及税费缴纳证明(复印件) 4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5交地确认书(复印件) | 注:如有补充出让合同,需一并提供。 | |
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用地红线图 )(复印件)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原件) 3土地价款及税费缴纳证明(复印件) 4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5交地确认书(复印件) | ||
储备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1批准储备文件(原件) 2城市总体规划用途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原件) 3收购、收回或置换相关协议(原件) 4 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批文(复印件) | ||
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1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原件) 2税费缴纳证明(复印件) | ||
授权经营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1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原件) 2税费缴纳证明(复印件) | ||
海域使用权证换发 | 1 海域使用权成交确认公证书(复印件) 2 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海域使用权验收意见(复印件) 3 项目竣工宗地界址图(复印件) 4 经信局出具的项目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 海域使用权交付通知书(复印件)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 7 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缴费收据,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的约定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缴纳土地价款及税费缴纳证明(复印件) 8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9 规划部门验收意见(复印件) | ||
5.计税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 注:新开工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应当提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
三、办结时间
5个工作日(不含受理日、公告期及补充材料期)
四、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具体标准(单位:元) |
不动产登记费 |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
工本费 | 两个以上权利主体共有,申请分别持证的,第二本证开始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
费用减免:申请人(权利人)是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五、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区行政服务中心: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除区行政服务中心外的2个服务窗口: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六、办理地址
1.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81890)
海曙区西门街道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81890)
2.集士港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
海曙区集士港菖蒲路92号(集士港国土分局一楼大厅)
3.鄞江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
海曙区鄞江镇四明东路250号(鄞江国土所一楼大厅)
七、网址: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8083/index.html
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webId=17
八、送达方式:自取或快递送达
九、咨询电话
1.区中心:87236217
2.集士港窗口:87437162
3.鄞江窗口:88080165
十、投诉电话
1.区中心:87236398
2.集士港窗口:87412160
3.鄞江窗口:8843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