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顺利完成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时间:2018-11-26
10:56
来源:南京大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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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我区向市车改办报送海曙区事业单位车改基本信息、参改人员、保留车辆、取消车辆等四个方面备案信息,标志着我区事业单位车改工作整体完成。此次事业单位车改工作涉及全区65家主管部门的288家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涉改车辆376辆,其中保留375辆,取消1辆,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5992.48万元,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5727.27万元,资金节约率4.43%。本次事业车改有“四新”:
一、“新”的公车保留类型
本次事业车改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从严配备业务保障用车和医疗救护、新闻转播、科学考察、技术勘察、检疫检测、环卫清洁等特定功能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与上一轮党政机关车改相比,事业单位不配备机要应急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二、“新”的出行保障机制
在确保本单位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的前提下,普通公务出行实行实报实销交通费用的保障办法。对于路途比较偏远的下乡进村公务出行,可以探索短途包干的方式。
三、“新”的经费保障形式
事业单位车改后,与党政机关车改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车贴及公共交通经费预算的保障形式不同,事业单位改革后的公务交通费用支出将不再由各级财政部门单独安排预算予以保障,而是由单位在既有的预算中开支。
四、“新”的方案审批方式
事业单位车改方案实行部门负责原则,其中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报区车改办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批,由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切实承担起主管责任,确保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任务平稳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