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江东区人口普查面临的困难和对策
时间:2010-05-07 14:48 浏览次数:

江东区地处宁波城市东部,是宁波市重点建设的核心区和重点区。沪杭甬高速公路和沿海大通道在区内交汇,是中心城区通往北仑港、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的主要通道。近年来,随着“中提升”战略的深入推进,东部新城的雏形初现,城市的人才、物流和资金流正源源不断向江东聚集。


一、普查面临的困难

在这个时刻,启动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对江东来说,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是异常艰巨的。

(一)大规模拆迁随处可见

宁波市“中提升”十大功能区块项目其中有三个涉及到江东区,分别是三江中央商贸区、长丰滨江休闲居住区和东部新城。2009年,江东区全年完成拆迁面积58.5万平方米,出让地块16个,新开工项目16个,竣工投用项目11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首次突破100亿元,增长25.2%,增幅列全市第二位。通过从现阶段七个街道调研情况来看,全区现阶段在拆项目共有15个,地块涉及20个社区,占到了全区的三分之一。大范围的拆迁易造成调查对象流动性加大、配合度下降,这无形中增加了普查员的工作难度,也增大了清查摸底与正式登记衔接的难度。

(二)流动人口数量众多

作为中心城区,又处在城市东扩的最前沿,江东区已成为外来人口主要集聚地。这为加快城市发展增添了生机和活力,也给传统城市管理带来了挑战,特别是为各项人口调查工作的开展带来了难度。江东公安分局资料显示,2009年6月底江东已登记的暂住人口有11.4万人,其中来自外省的有8.7万人,来自外国及港澳台的有1300多人。按照这些暂住人口居住情况看,租赁房屋的有9.6万人,单位内部居住的有1.0万人,居民家中的有4300多人,还有3800多人住在工地、旅馆及其它地方。按30%比例算上没有登记在册的,全区流动人口接近16万,约占全部人口的40%。由于他们居住情况复杂、流动频率较高、普遍缺乏配合,势必增添人口普查的工作难度。此外,今年新增外籍人口调查,我区外籍人口数又居全市之首。由于没有这块调查的工作经验,所以增加的工作难度也是难以估算的。

(三)地域划分留有盲区

由于历史原因,我区与鄞州区单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查时,市局规定地域交叉的“三上”单位维持原来定报上报渠道,“三下”单位才按照在地原则。如在我区地域上的东港大酒店、新江厦商城、甬港饭店等上规模企业及一些带“鄞州”字样的行政事业等百余家单位都属于鄞州区管理和登记。如果在人口普查时改变经普模式,严格按照在地登记,可能会引起这部分企业的反感和不配合。

此外,在经普划区绘图时,我们还发现了一些新问题,如:飞虹新村社区刚好位于江东与鄞州的区界线上,部分属于江东,部分属于鄞州。如果一个居住小区动用两套人马来调查,显然不太合适。还有我区福明街道下属的新城社区,由于东部新城建设,经过市政府协调,安置房落在了鄞州区邱隘镇上。从管理上来看,这个社区经我区民政部门审批,属于我区管理,但地域却不在我区,在划区绘图时只能标注在我区地域之外。

(四)复杂区域需要掌握

本次普查方案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和职工由军队进行普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普查,依法服刑、被劳教的人,由当地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进行普查。要做好这种特殊区域的普查工作,首先需要普查办在普查开展前大致摸清区内情况,特别是针对敬老院、寺庙、干休所、有住宿的学校、建筑工地、有长租客的小旅馆、医院住院部、单位宿舍等场所进行一次初步清查,以方便掌握各种特殊情况。另外,对于没有建房的桥洞、废弃的垃圾房、将拆未拆的地块要加强观察,确定是否有流浪人员入住。待摸清情况后,还要加强与部队、武警、公安、民政、教育、卫生等多个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明确各自职责齐头并进地开展工作。

(五)基层力量严重不足

由于这次人口普查是一次综合性普查,填表主要依靠街道、社区力量,数据审核、处理则集中在区级普查办,区、街道、社区三级普查任务重、责任大。这样就对普查工作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他们熟悉专业,而且要求他们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而现实情况是,区、街道两级统计人员非常有限,区统计局一方面承担正常的各类报表,另一方面要完成大规模的人口普查,即使全局上阵,也显得力不从心。同时人口普查基本上以普查中心(2个在编,8个临聘)人员为主,专业力量明显不足。从街道层面看,由于我区街道均没有成立统计站,本来街道统计员也属于兼职。现在虽然成立了人普办,但主要任务基本上还是落在一二个人身上,难以保证协调力度和工作质量。从社区层面看,由于普查所涉及的调查对象非常广、情况非常复杂,如何区别不同情况确保普查工作质量与当前社区工作者相对薄弱的统计业务素质难成正比。同时由于人口普查工作战线拉得长、流程多,普查登记又适逢年底,对社区其他工作带来非常大的压力。


二、对策和建议

针对我区人口普查中将要面对的困难,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做改进和完善:

(一)体现政府行为,严格政府考核

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区情区力调查,需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共同完成。为避免人口普查工作统计部门单干的局面,在今后的普查中,要建立完善的普查责任制,并严格实施督查。政府除自上而下层层签订经济普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外,还要把对普查工作的考核纳入到政府考核序列。一是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考核,内容包括单位领导对普查工作的重视程度,抽调人员的情况,督查联系街道的情况,配合普查工作的程度及提供资料的准确程度等;二是对各街道办事处和普查办的考核,考核内容除第一方面所列之外,还要包括整个普查的组织方式,各阶段的工作进度,特别是普查数据质量等。人口普查要通过建立完整的责任制和考核制度来加强监督,确保各阶段工作顺利开展,并保证数据质量。

(二)明确具体责任,加强部门协作

人口普查需要各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其中公安、计生、民政、劳动、宣传等部门的配合极为重要。一方面要用好各部门行政记录资料,确保资源共享,使调查工作有的放矢。如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的核实工作必须与计生和公安进行对接,如户口整顿工作人普办也必须参加和深入;另一方面要借助部门力量,加大“条”上的宣传力度,如民政、劳动、教育、卫生等部门应加强相应的宣传和解释,以消除调查户的防范心理,合力解决各种疑难问题,确保工作进度和调查质量。

(三)坚持因地制宜,稳定普查队伍

街道一级作为经济普查工作最基层的组织和实施者,人员力量和统计任务的矛盾日益加大。为此,街道一级应明确专职普查人员4-5名,全力以赴投入到普查工作去。同时街道还要积极组建一支相对稳定的辅助调查员队伍。这支队伍的人员组成可以是大型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会统人员,文化程度较高的下岗待业人员及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等。区级统计局应牵头建立与辅助调查员的联系制度,定期对这些人员进行统计业务培训。在普查年份,明确工作时间、内容、报酬等事项,集中统一调用。这样做既可以保证普查人员需要,也可解决临时聘用普查人员业务不熟的问题。

(四)强化法律宣传,树立普查权威。

要提高普查的权威性,赢得社会各界对普查的支持与配合。一是要宣传好《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在全社会加大对该条例的宣传力度,使公众了解普查工作,明确自己在普查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在营造氛围时要加强市区联动。在开展普查宣传时,市区两级要统一步骤,有计划、有安排地协同进行。市级普查办要尽量发挥大型媒体的功效,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及举办大型仪式来提高普查工作的知名度。区级普查办则要积极跟进并面向居民组织一些活动,以加深他们对普查工作的了解。这样资源互补、由面及点地开展宣传,更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