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村居不分是指行政村与居委会行政区域完全重叠,而村、居又各有实际登记人口的情形;所谓村村混居是指同一自然村(同一居住区域)中有多个行政村,村民穿插居住的情形。村居不分与村村混居区域一般来说经济较为发达,自然村人口多,流动人口多,是重点镇与县市区所在地。这些区域普查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普查质量,是各级普查机构密切关注,必须全力做好的重点区域,同时也是普查难点问题。并在全国普遍存在。为此,必须研究这些区域普查方法。
一、村居不分与村村混居存在的形式
从人口普查划区调查的要求出发,以人的居住地为划分标准,村居不分与村村混居区域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人户统一的穿插居住。就是该户口有一处房产,而该房产却不在本行政区域,而是在同一自然村 的不同行政村。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历史上划分行政村时就存在穿插现象。二是房屋拆迁,村镇规模的变化等原因形成。三是人普划区时人为划分情况。
(二)人户分离的穿插居住。就是该户有多处房产,居住不在本行政区域,而在同一自然村的其它行政村。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般是因房屋买卖或受赠等情况形成。
(三)一户多房。就是一户有多处房产分布在同一自然村 中的多个行政村。这些房产可能是出租,也可能是因为投资、就学等需要空置在其他行政村。
(四)村居不分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居委会没有实质管辖区域,成立居委会一方面是考虑考核需要,另一方面也是登记管理该区域非农人口需要,就管理区域来说往往涉及几个村。这些居委会往往自身力量不够强,管理也不到位,资料也不健全,从某种程度上说,居委会是空壳子,这些情况往往出现在经济不发达的县城。二是村委会自然退化。随着经济发展,居民小区比重逐渐增加,居委会管理逐步健全,实际管理区域逐步扩大,村委会实理区域自然逐步缩小,但还有一定农业人口集聚区域。
二、村居不分与村村混居区域人普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村居不分区域因人口管理不属同一单位,而行政区域又重叠,因此在普查划区与责任分工落实上会存在许多实际问题,例如经费的负担,区域的划分,调查对象配合程度,登记人口的落实等等。
(二)穿插居住区域因人员不属居住地行政村管辖,平时联系相对较少,居住地行政村普查人员对其家庭成员居住、房产情况了解不多,加上现在居民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配合程度降低,导致一是可能漏户。若该户不是固定居住在一处,或在我们户口整顿、清查摸底、普查登记等阶段因出差、走亲等原因又不居住在本户,加上普查人员对其情况不了解,就有可能漏户。二是漏人。因不属同一行政村人员,加上配合程度低,有的户可能采取简单应付了事的态度,少报常住户口人数,从而导致漏人。三是出租房屋登记困难。若户主配合程度低,受租人居住又没有一定规律或居住时间不多或生活迹象不甚明显,从而增加了普查工作难度。四是难以确定空置房屋。人普遍有怕露富心理,户主若不主动说明房产及使用情况,必须增加查找登记工作量。
三、普查方式的探讨
针对村居不分和村村混居严重的区域,对照普查方案,从经费节约、有效、调查真实全面出发,我们认为这类区域普查采取村居合并、实管划区,以籍为主、以房排摸,多重调查、比对确认等方式较为有效。
(一)村居合并,实管划区
由于村居混居,实际管理人口居地区域重叠,在实际划区时不可能划清村、居管理区域,因此,在普查划区时应以实际管辖为划区标准,谁对该区域管理力度强、居民资料齐,就划入认谁的普查区域普查小区。同时由于村居混居,不论如何划区,总有部分普查小区与村居双方都有紧密关联,人口资料分属各方,为此应把村居作为整体统一考虑,以村管理为主的区域,把居并入村建立普查机构,仙居就是这种情况,以居为主的把村并入居建立普查机构,同时考虑把村民和居民相对集中区域划分小区,由各自负责普查。这样,村居普查人员集中办公,统一领导,有利于把人普工作做好。
(二)以籍为主,按房排摸
以籍为主、按房排摸是对普查工作重点的划分。以籍为主就是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负责该户在同一自然村中所有该户人口与房屋出租人口的普查,摸底登记。这样做虽然会增加户籍所在地普查机构调查摸底工作量,但由于该户与户籍所在地普查机构联系密切,人员熟识,配合程度高,联系方便,又在同一自然村,距离一般不远,因此所费普查人员精力比由居住地普查机构调查摸底所费精力要少的多。同时,能保证摸底调查质量。按房排摸就是每一普查区都要按普查方案要求对逐间房子进行排摸登记,做到房不漏户,户不漏人。对属同一自然村的其他行政村住户与房产,排摸的主要内容是房屋居住情况,重点指标是几房几户几人,房主是同一自然村中的哪个行政村,然后通过县级普查机构把排摸的情况与户籍所在地的普查机构登记情况进行比对,并及时反馈比对结果,按房排摸起到监督、防漏作用。
(三)双重调查、比对确认
双重调查、比对确认主要是针对外来人口普查设计的一种普查方式。双重调查就是对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单位,不论其员工是否属居住在本普查区都进行全面摸底登记,但摸底登记的重点各有侧重,对居住地本普查区的按普查方案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对未居地在本普查区的人员主要是登记该人员居住所在地与生活人口,然后把未居住在本区域人员的排摸资料及时上报给县普查办,由县普查办负责与其居住地普查机构调查摸底情况进行比对,确认其有没有漏户漏人。
(台州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