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调查是人口普查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住房调查有利于发现填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早提出解决办法和方案,为人普工作扫清障碍。4月上旬,我们对人口普查房屋登记工作进行了调查,发现了一些问题,提出了一些不成熟的想法,供参考。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住房调查我们选择在镜湖新区的东浦镇,住房情况比较复杂。区域内的房屋保留着不少解放前建成的老台门,以及一些上世纪七十、八十、九十年代居民新建或重新翻修过的老房子,同时还包括近几年居民新造的小洋楼和房地产商开发的新小区。
本次上门共抽取了其中的39户作为调查对象。调查住户中现有人口112人,户口在人不在的23人。房屋以2-3层楼房为主,也有砖木结构的平房、4-6层楼房及出租房。在住房用途方面,大部分均为生活住房,个别为兼生产经营用房。在住房建筑面积方面,从人均5平米到人均140平米,家庭间的差距较大。在生活设施方面,所有家庭都饮用自来水;有4户家庭使用柴草烧饭,4户无独立厨房;9户厕所内无抽水式马痛。从住房来源方面看,67%住房为自建住房,18%为购买二手房,10%为租赁住房,5%为购买商品房。
二、调查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1、农村房屋地形复杂,给上门调查及划区绘图带来一定困难。东浦镇的房屋大部分由村民自己建造,在房屋结构、住房分布方面并未经过统一的布局设计,往往是几户人家交错在一起分布。当我们看到一扇窄门若不进门查看以为面积不足20平米,其实进去后里面别有洞天。因此,划区绘图、户口整顿、摸底、登记调查应由熟悉情况的村民担任,在镇区、农村的上门调查中,入室查看最为重要。
2、在户别的确认上,住房调查与普查登记存在差异。镇区、农村中的一户家庭户籍往往登记为两户或多户,或一套(间)住房或一家住房中租住多户。户口登记和普查两者存在一定的差异。
建议:一是如果父母和子女等生活在一起,即使户籍登记为2户或多个户,在人口普查口登记拟登记调查为一个家庭户。二是一户或一间房内住有多个不同户相互分别生活,则分别登记为家庭户。三是根据情况分别登记为家庭户和集体户(无家庭成员或亲戚关系的)。
3、在住房面积的确认上,人为因素的影响比较大。农村不少房屋为居民私自翻建,在调查过程中,村民的顾虑比较大,不愿透露真实情况。因此,我们只能以目测的计算住房面积,与真实情况会有一定出入。此外,在多户家庭交叉使用的面积确认上情况也较为复杂。一个老台门内往往居住着多户家庭,多户家庭公用一个庭院,住房面积较小的家庭会把厨房、阳台搭建在庭院内。在这些区域的面积统计上较难以计算。因此,建议按实际进行测算登记,并适当尊重住户申报的数据。
4、对于住房间数的区分界限不够清晰。指标解释中对于住房间数表述为:除厨房、厕所、过道和厅以外的所有自然间数(包括扩建的房间)。农村的住房不像城市住房有明确的界限,往往客厅兼用卧室,或是在过道上搭个床铺居住,或是随意隔开一个小的区域当作卧室。经过讨论,此次登记的住房间数以房间的主要用途为居住用并且有明显的墙面、板面隔开的自然间数,不包括临时搭建的房间。
建议:上下两底两层的住房一般登记为3间及以上。2间平房的建议登记为2间较为合适。
5、对于住房内有无独立厨房的界定也存在争议。厨房在指标中解释为专供烧饭使用,不论是否装有上下水道及固定灶台的房间。在调查中发现两个问题:第一,大部分的厨房都是跟客厅相连;第二,兼生产经营用的住房,厨房并不是专供烧饭使用,同时也兼生产经营用。以此次调查的兼生产经营用房为例,一户村民以酿酒为生,厨房还充当了酿酒、储酒的房间。对于以上两种情况,通过探讨,均认为有厨房。指标中有无厨房是相对于在过道、庭院等临时搭建并且设施简陋的来讲,而独立使用是对于与其他住户合用来讲。
6、对于住房建成年代、结构问题。调查中,住房建成年代以申报为准,但调查中发现有些住户或租房者难以讲出住房的建成年代。为此,根据房屋情况,就建成年代填报作如下建议:
木结构楼房一般以解放前为主;
砖木结构平房或楼房一般以解放前或70年代以前为主;
砖混结构平房以70年代较为合适;
砖混结构楼房以80年代较为合适;
砖混结构楼房,外贴马赛克等以90年代初为主;
新的房子一般问傍边住户可以,或调查员也大概知道;
8层以上小高层或高层一般为钢筋混泥土结构。
7、关于住房来源问题。调查中,一是80年代或更早以前购买的房屋,建议是否填为二手房。二是城市、农村拆迁安置房,原为租房户,现购买了可填为购买经济适用房,原为自有房,现安置房填为其他不太合适,可否填为自建。
三、调查后的几点想法
此次住房情况调查的顺利开展,为我们今后区域划分、上门登记以及填表中应注意的地方带来了很大的启示,同时也为我们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好的基础。
1、加强宣传工作。住房调查对于一般居民来讲都是比较敏感的,宣传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各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持续性地做好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并视积极配合人普工作为公民的一项义务。
2、做好业务培训工作。特别是对于上门调查的询问技巧及入户礼仪的培训。
3、建议选用当地人作为指导员与调查员。对于地形较为复杂的区域使用熟悉当地居民分布情况的人进行地图绘制及上门登记。在调查员的选择上也须选择在当地人际关系好的,待人亲切的人。并且要求户籍整顿、调查摸底及上门登记的三次上门人员为同一批人。同时可以在每个小区或村内张贴负责这片区域的指导员、调查员的照片及相关信息。
4、建议在房屋调查中,结合民政部门、建设部门的原始资料。不少居民存在着对于自己私自建造的或是购买在外地的房屋不认可的现象。人普办应事先掌握这些资料,从而做到房屋的不重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