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采用了对调查对象在户籍地和居住地进行双重登记的方式,这是一次全新的尝试。以公安的户籍资料作为人口普查一个大的“底册”,对人户分离情况利用户籍资料和居住地调查取得资料进行比对校验,可以有效避免调查对象遗漏,但伴随而来的是普查的调查工作量以及数据处理难度的大大增加。以温州这样一个外来人口比重很高的城市为例,按照新的调查口径即户籍加居住,全市调查对象约有1100万人,比第五次人口普查增加4成左右。在总数异常庞大的基础上,更有一部分调查对象由于种种原因难以准确获取资料或极易错误统计,成为人口普查中的一个个难点。笔者根据前期参加几个人普试点的入户调查情况,尝试对这部分人口作一简单罗列。
一、全户外出人口
难点分析:把外出人口同时纳入户籍所在地的调查范围,这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最显著的特点之一,同时也是最显著的难点。普查员和被调查人员分处两地,地域上的分离造成的双方无法沟通,只能通过处于调查地的第三方来了解信息。当外出人口属于全家外出情况时,调查困难到达最高点,因为这意味着调查员必须通过调查户家庭成员之外的人或资料来了解所有普查登记表上的信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要指望普查员会拨打长途电话和被调查户取得直接联系。这种情况下,调查员收集信息的方式无非只有两种。一是通过向邻居、熟人、亲戚等知情人询问来了解信息。二是通过公安局的户籍资料、本地掌握的外出人口登记资料等来填充普查表相关内容。不管是何种渠道,都会遇到信息不完全和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的问题,对于被调查者的学历、具体外出时间、外出原因、家庭成员变动等情况知之不多、知之不详,准确填写也就只剩下理论上的可能了。对这类调查对象,详细信息的掌握只能寄希望于居住地普查员的调查,一旦居住地普查员也发生漏登、错登等情况,两边信息完全无法对上,就会成为彻彻底底的悬案。与之相类似的是家庭主要成员外出的情况,家里只剩下孤寡老人,如果沟通有困难,也将出现上述情况。
解决思路:就这几年的情况来看,不管是温州还是全国其它地区,全家外出的户绝对不在少数。由于这种新的登记模式,要想完全解决全户外出登记难问题没有可能,但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创造有利条件把困难降低到最低程度,不仅是解决户籍地登记难问题,还要考虑对居住地信息的准确填写,以便登记结束后数据处理时户籍地和居住地资料合并、比对的问题。具体说来有两个方面。一是以户籍口径进行登记的一方,应选择熟悉本村(社区)情况的调查员,对自己负责小区内的全户外出人口做到心中有数,对外出户的主要亲属居住情况有所掌握,能很快联系询问有关情况;普查员应提前做好功课,收集本小区内全家外出户的有关信息,不一定非等到正式登记那几天再去问。二是以居住口径登记的一方普查员,应特别留意全家迁移本地的家庭户,把相关报表作为审核重点,确保户籍所在地等关键指标准确无误。
二、早出晚归人口
难点分析:这里的早出晚归不是指按一般作息的朝九晚五上下班的人,而是特指作息时间不同于一般人员,在普查员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在家里的一类人口,也包括一部分作息很不规律的人。试点调查中发现,有一部分调查对象很难遇上,早上很早出门,晚上很晚才回家。一般情况下以外来人口居多,一户只住一人或夫妻两个,通常是自营个体户,或是在单位打工晚上经常需要加班。此外,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群体如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作息颠倒,晚上工作白天睡觉,普查员上门时往往正在睡觉,也不能很好地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对于这部分人员,如果普查员数次上门都碰不到人或调查遇阻的话,很容易打退堂鼓从而漏登。
解决思路:一是加强宣传、争取调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二是普查员在清查摸底入户询问的时候,应对小区内住户的有关信息有所掌握,包括住户的大致作息、外出情况等,以便在正式普查的时候安排最合适的时间上门。从这个意义上,熟悉本地情况的普查员有很大的优势。三是采用发放预约单、电话预约等方式与调查对象约定时间上门登记。四是可以考虑每个村、社区设立专门的登记点,以方便不常在家的调查对象主动上门申报,再将普查表按地址转交负责该小区调查的普查员。五是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置机动的调查队伍,专门负责对少数不配合的调查对象、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开展调查的情况,甚至可以在事先约好的前提下到调查对象单位上门开展。
三、居无定所人口
难点分析:居无定所人口包括流浪人员、乞讨人员、刚到不久没有固定住处的外来打工者等,也包括一些居住在简易工棚的工程施工人员。他们共同的特点是迁移频繁,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能变换住处。这部分人比重虽然不大,却是人口普查中最容易遗漏的部分,要搞准搞实这部分人口难度巨大,需要普查员有高度的责任心。居无定所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具体还要分很多种情况,可以暂时粗略地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任何固定住处,露宿街头的流浪汉、乞讨人员。另一种则是有相对“固定”住处的人,包括工棚、公共的封闭半封闭场所、废弃建筑物、甚至桥洞等。由于详细的调查细则还没出台,我们只能作一个大致的展望:对于前一种人口,我们根本无法开展正式的调查,只能通过其他途径了解情况。后一种情况则是我们需要调查掌握的,但难度极大。高度的流动性使得普查员在“上门”登记时一旦碰不到人,就会认为调查对象“已经搬走”,从而造成遗漏。
解决思路:对于人口普查这样一项环环相扣的大型调查,能否成功开展对这部分人的调查甚至需要追溯到地图绘制工作。一是在地图绘制的时候,应当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把所有可能住人的建筑物都包括进去,为清查摸底打好基础。一旦没有进入到小区地图,建筑物内的调查对象自然就遗漏了。二是在清查摸底时,调查员应考虑到这部分人的流动性特点,过滤短期逗留的情况,准确界定普查对象。三是普查正式登记时,普查员应抓住11月1日零时为调查时点这个关键因素,避免因为人员流动造成混淆。四是一旦普查员在正式登记时发现清查在册的调查对象不知所踪,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想方设法了解对方的去向,并与“迁入地”的普查员取得联系做好衔接(因为对方清查底册上没有这名调查对象的记录,很容易漏登)。五是考虑到这部分人的特殊性,各地可积极与民政等救济部门取得联系,在清查摸底和普查调查期间“搭车”开展慰问、救济活动以增加被调查对象的配合。
四、户口待定人口
难点分析:户籍制度是一项具有浓厚中国特色的制度,为满足户
籍制度的管理需要,国家要求每个公民都必须登记户口,公安部门负责户籍资料的更新和维护。自从户籍制度建立后,历次人口普查都把户籍资料作为人口普查的最重要基础,除非长期离开户籍所在地,一般要求由公民的户口所在地负责填报普查表。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我国的户籍资料相对完善,基本覆盖所有公民。但实际上,仍有相当数量的人在人口普查前没有登记户口,如军人退伍、转业、高校学生毕业回迁手持迁移证尚未入户的情况,如劳改人员释放未落户情况,新生儿未登记户口情况,又如超生人员一直没有登记户口,以及其他一些由于历史原因没有登记户口等等。近些年由于人口流动增多,户籍迁移频繁,户口待定人口也非常多。这些人员必须依靠普查员上门登记时去了解、发现,没有现成的资料可供参考。一旦普查员在普查过程中没有调查上来,就造成了人口的漏登,这也是历次人口普查中的一个重要难点。
解决思路:为解决这一矛盾必须双管齐下。一方面公安部门应充分利用人口普查前户籍整顿的机会,督促登记一批户口应登未登人口,为清查摸底奠定良好基础。另一方面,普查员在入户清查摸底时,对本户的“户口待定人数”指标要重点关注,通过诱导式的提问弄清、搞准这一数字;通过选聘熟悉情况的物业管理人员、村、居委会干部作为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登记了住户名单的小区还可以把住户名单与公安局的户籍资料作比对,观察是否有户口待定人员。
五、应销未销人口
难点分析:前四类人口都是属于容易漏登情况,应销未销人口则是属于容易多登的情况。公安部门规定,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应保留其中一个常住户口,其他登记户口予以注销,出现死亡、服现役、出国定居等情况时,户口应予注销。事实上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除非公民主动申报,公安部门很难及时掌握有关情况,造成应销未销人口的存在。以温州为例,许多已出国多年的华侨早已在国外取得居留权,但由于没有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注销手续,仍然保留着本地户口。按现有的普查方案,普查对象限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但如果以户籍口径登记,这些华侨就属于普查对象,由于户籍地普查员很难知道对方的确切居住地,容易形成混淆。实际情况可能非常复杂,一些国外定居多年的华侨户口已经注销,但为了种种原因,又申请恢复户口的情况也同样存在。
解决思路:公安局的户籍资料是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重要基石,为普查方案中的户籍口径调查提供主要参考,在方案规定的前提下,相信很多普查员都会按照普查方案规定,为户籍人口填写普查表,即使明知资料中的某人属于应注销户口人员。因此,应在普查开展前,解决户口应销未销人口的资料注销工作,否则会造成很大的困扰。这也应该是户籍整顿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此外,普查员在以户籍口径进行登记时如果发现户口应销未销情况,应如何处理也应当在普查方案细则中予以明确,在培训中作统一规定。
较难查准不代表不能查准,能否查准上述五类人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方案设置是否科学,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普查员队伍素质是否足够高,取决于我们对整个普查工作的控制力。距离正式普查时间已非常接近,户口整顿、划区绘图、“两员”的选调和培训等一些重头准备工作还没开展,有关部门应在充分考虑的前提下提前布局,确保前期准备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