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艇:浅谈就业相关指标的登记质量控制
时间:2010-05-07 14:25 浏览次数:

从以往的1%人口抽样调查、5‰劳动力抽样调查等原始上报报表来看,基层普查员在入户登记时都没有准确理解就业情况相关概念,行业、职业项目登记填写不统一规范,容易导致判断失误,编码困难,造成相关指标统计失实。这些表内质量问题,亟待引起重视,认真着手解决。


一、存在问题

1、就业人口标准理解不清

很多时候普查员对就业人口划分标准理解不清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传统的就业人口的划分存在很多迷惑点,一是调查员忽略了年龄的界线,如美容理发店往往是招收未成年人的高发地,统计从业人数时往往忽略了年龄,把不满16周岁的从业人员也统进去;二是就业人口与经济收入是相挂钩的,不带薪的学徒是否统计入就业人口经常出现判断失误;三是对从事非法行业的人口是否计入就业人口范围内理解不到位,比如从事赌博、封建迷信、投机倒把、地下钱庄、地下包工、色情卖淫等非法或非道德性行业活动取得营业收入的人群是否应该计入就业人口;四是从事家务劳动、义工、非营利性的帮工等未取得劳动收入的人是否计入就业人口;五是离退休再就业的人口、季节性歇业在家人口是否计入就业人口等等;六是从事炒房、炒股、炒黄金、炒基金等新群体是否计入就业人口,如何界定?

2、失业人口与非经济活动人口概念混淆

失业人口与非经济活动人口是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比如两类群体都是潜在的劳动力资源,他们的年龄范围是一致的;另外,两者的最终状态是一致的,即都属于非就业人口的状态。故二者容易引起交集的误会,但实事上,两者是相互独立的两个集合。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两点。一是引起非就业状态的主观原因不同,即失业人口是主观上愿意工作并增加收入的人群,并亲自或委托过他人寻找就业机会,或为自己经营做过准备;但非经济活动人口主观上并不存在这些就业欲望;二是引起非就业状态的客观原因不同,主要表现在失业人口是客观环境(如生活条件所迫)对其有就业要求;但非经济活动人口在客观上并没有就业要求,比如16周岁以上的高中生、大学生、研究生等,客观上并不要求他们去当一名就业者。

3、行业、职业登记填写混乱或是空白

在1%人口抽样调查、5‰人口抽样调查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名称填写要求已做了较详细的规定此项填写错误较少,但对无名称个体户、泥水工、保姆等的填写就显得有些混乱,应该写明名称的没有写,不需要写的反而画蛇添足,在第二次经济普查报上来的原始报表中也存在个体户漏填单位名称的现象,结果需要普查员重新入户调查;对主要业务活动和工作内容的准确填写显得尤其重要,因为它直接牵涉到行业码和职业码的填写和判断。在过去的调查中,这项内容一直是各类人口(劳动力)调查表中填写的重点也是难点,对容易出现的错误可分类如下:对行业填写范围过广,比如对务农人员笼统地填写农业;对工作内容描述不清,比如,经常会出现工人、农民之类的描述;容易出现漏项,个别调查员在无法准确判断工作内容的情况下干脆空着不填。


二、对策建议

1、普查登记前要准确界定“就业人口”、“失业人口”和“非经济活动人口”三个指标

就业人口是指16周岁及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男60周岁、女55周岁),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或经营活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口。中国的就业人口包括在城乡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就业的全部人口。靠非法活动,如地下包工、投机倒把、封建迷信赚取报酬,或仅从事家务劳动和义务劳动、并无收入的人口,均不计入就业人口。这一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全部劳动力资源的实际利用情况,是研究我国基本国情国力的重要指标。

所谓失业人口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有就业能力并且有就业要求但却没有就业机会的人口。根据失业产生的原因,可以把失业区分为:(1)自愿性失业;(2)非自愿性失业,非自愿性失业主要包括: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技术性失业,周期性失业等。

非经济活动人口是指在劳动年龄内(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未参加或不要求参加社会经济活动的人口。非经济活动人口反映一定时期某地区退出劳动力市场的人口数量,包含潜在的劳动力资源,如求学、毕业后未工作、失去工作等目前不要求参加社会经济活动的人口。

2、在实际操作中抓住关键指标的区分要点

在实际操作中抓住区分的要点,才能做出快速的判断,提高工作的效率。首先,就业人口的判断必须抓住三个要点:一是年龄。必须达到16周岁以上,并且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二是必须从事合法或符合道德标准的行业,即所从事的行业在国民经济行业代码中能合理套入的。如果是靠非法活动,如地下包工、投机倒把、封建迷信赚取报酬,或仅从事家务劳动和义务劳动、并无收入的人口,均不计入就业人口;三是必须为付出的劳动而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中国的就业人口包括在城乡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就业的全部人口。其次,失业人口的判断必须抓住二个要点:一是符合就业人口的硬性条件,但没有就业;二是主观上想就业,并为此付出努力而没有成功。第三,非经济活动人口的判断也有二个要点:一是在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的人;二是未参加劳动并且主观上不要求参加劳动就业的人口。

3、认真、细致地做好行业、职业指标的解释编写工作

为高质量地完成高难度的“六人普”工作,我们必须认真、细致地做好普查表各项指标的指标解释编写工作,尤其是行业、职业的指标解释编写,这是普查员做好普查登记工作的基础和保证。比如对无名称个体户、家庭加工坊等进行单位名称登记时必须做出统一规定,比如可以用“业主+经营产品(业务)”的方法进行命名,例“张三包子铺”、“王五修鞋摊”等等,不允许经营者单位名称为空的现象出现。对主要业务活动(主要产品)的指标解释我们可以吸取劳动力、二经普中对行业活动做出的较为科学的规定,并加以完善,比如要描述清楚企业(单位)具体是干什么的,规范对业务活动的填写,规范的写法必须是“动词” +“名词”的动宾结构,比如“修理自行车”、“零售(卖)衣服”、“制造皮鞋”、“批发纸张”等等。

4、全面、系统地做好普查员业务培训工作

作好普查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是顺利开展入户登记的关键环节。业务培训必需要到位,做到即全面又有重点,人口登记中从业情况的登记培训就是一个重点,县级需成立自己的“人普业务培训讲师团”对乡镇业务员、普查员培训后,再分乡镇对村、社区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力求做到培训到位、深入人心、强化训练。

5、开通县级人普办普查业务指导热线电话

在普查员队伍中,可能存在文化基础较差、接受能力相对较弱、年龄偏大的普查员。对这些普查员,多次的业务培训不一定能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必须对他们予以特殊照顾,专门开通普查员的业务指导热线,当他们入户登记遇到难题时可以随时拨通热线电话寻求业务上的指导和帮助,而不是想当然地随便填写,或者听别人瞎指挥,造成以讹传讹的现象。接热线的县普查办人员必须是接受省、市级专业业务培训的业务骨干,在为普查员提供疑难问题解答的同时做出电话记录,随时掌握普查时遇到的疑难问题,并对其他乡镇作出提醒。

6、在“两员培训”之前编制好县级《行业代码一览表》、《职业代码一览》、《常用行业职业一览表》

编码虽然是入户登记的后续工作,但是只有调查员事先了解掌握了行、职业代码相关知识,调查登记取回的第一手信息资料才会是正确有效的。这三种一览表可以用不同颜色的硬质纸张印制。三表在手,一目了然,广大基层调查员在入户普查登记时有章可循,能规范地填报申报人行业、职业,并为编码员规范编码打好良好基础,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实际操作中《常用行业职业一览表》深受基层欢迎,其内容比较简单,却非常有代表性,对基层普查员感到较生疏的且本地存在的行业职业,大致罗列其中。这是事半功倍的举措,明显有利于提高表内登记质量。


(温州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