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现将浙江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局长金汝斌同志在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
浙江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
金汝斌同志在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陈敏尔常务副省长、陈国平副秘书长,各位领导小组成员:
去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2月18日,李克强副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研究讨论超生人口的普查、中央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劳动报酬等事宜。今年1月22日,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第二次会议召开,要求认真贯彻李克强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去年7月30日,省政府下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09〕49号)后,组建浙江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筹备我省人口普查工作。下面,我就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基本情况,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要点向领导小组作简要汇报,并就有关事项提请领导小组审议。
一、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基本情况
(一)第六次人口普查的主要目的
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地区分布、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人口信息。通过这次人口普查,可以查清我省较为突出的流动人口和农民工数量,确切了解人口老龄化的进展状况,为研究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提供依据,并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二) 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新特点
第六次人口普查具有一些新的特点:
1、扩大了普查对象。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与第五次人口普查比较,普查对象扩大,首次把居住中国境内大陆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纳入普查对象。
2、改变了普查登记原则。普查填表登记对象基本确定为现有人口加户籍外出人口,既包括普查时点居住在本户的人口,也包括普查时点未居住在本户但户口在本户的人口。与第五次人口普查规定的由常住人口登记填表比较,本次普查登记填表对象增加了跨村、居流动人口。
3、增加了普查项目。本次普查除增加对居住中国境内大陆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调查项目外,住房调查项目设置更加科学完善,突出住房的生活质量调查,增加社会保障和收入项目的调查,充分体现了注重民生的理念。
(三)开展人口普查工作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1、任务重。初步测算:我省填表登记的人口约7500-8000万人,全省常住人口约5300万人,分别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的4593万人多3000余万人和700余万人,普查的工作量,将比第五次人口普查多65%,任务非常繁重。
2、时间紧。本次普查工作分四个主要阶段进行,各个阶段的时间都非常紧张。一为普查准备阶段,从2009年开始到今年10月底,历时1年多;二为普查登记复查阶段,从11月1日至11月30日,历时1个月;三为编码和数据处理阶段,从11月21日至2011年 12月,历时1年多;四为资料开发和总结阶段,从2012年1月至2012年底,历时1年。
3、难度大。一是人员抽调难、经费开支大。本次人口普查我省需投入的人数约50万,比“五普”多20万人。“五普”时我省“两员”补贴一般为每人每天20元,而从近几年人口变动调查聘用调查员的情况看,聘用一位普查员平均每月需支付800元左右的报酬。以我省从社会聘用20万“两员”,最少工作2个月计算,全省聘用“两员”需支付补贴大约3.2亿元。二是群众配合度低、入户调查难。人口普查采用入户调查方式,需要普查对象配合登记。现在社会公众非常注重个人隐私的保护,存在较强的防范心理,不愿透露自己的职业、婚姻、住房等信息,调查配合度越来越低,人口普查的难度越来越大。三是人口流动频繁、数据查准难。地域登记是人口普查的基本原则,只有在普查时点将活动的人锁定于某个地点,才能准确对其进行登记。但是人口是流动的,不仅流动数量大,而且频率高。浙江是全国唯一的人口大进大出省份,省内人口流动频繁,人户分离、一户多住等现象十分普遍,流动因素极易造成普查对象的遗漏或重复。如何查准查实流动人口,是本次人口普查最大的难点。四是普查业务力量薄弱、培训工作任务繁重。目前我省县、乡两级统计力量极为薄弱,难以承担繁重的普查任务,本次普查需要大量从有关部门抽调或聘用社会人员,普查的业务力量不容乐观,培训工作任务繁重。
二、我省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组织准备。2009年7月30日,省政府下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成立以常务副省长陈敏尔为领导小组组长,包括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计生委等26个部门负责人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筹建,初步设立调查业务组、编码组、综合组、秘宣组、户口整顿组、数据处理组和执法检查组。从省统计局抽调的第一批人员已于去年10月集中办公,第二批人员即将到位,拟定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去年8月,召开全省各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准备工作会议,布置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截止去年12月中旬,全省县级以上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均已顺利组建完毕。
(二)经费准备。根据全国人口普查的工作要求和我省开展人口普查的工作量,本着实事求是、力求节约的原则,省统计局早在2008年9月编制省级人口普查经费总预算,上报省财政。各市、县都编制本级预算,财政部门积极落实经费,努力保障人口普查准备阶段工作的正常运作。
(三)宣传准备。人口普查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我省从一开始就将宣传发动作为推动人普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是制订《浙江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规划》(草案);二是召开宣传工作座谈会;三是开通人口普查专题网站;四是制作宣传贺卡、明信片、年历画等宣传物品,启动社会宣传。
(四)业务准备
1、积极开展各专项试点。一是于2008年4-9月承担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外来人口调查试点;二是于2009年8-9月在义乌市开展了港澳台和外籍人口调查试点;三是于2009年9-11月,在温州市鹿城区、瑞安市、丽水市青田县开展了华侨人口调查试点;四是于2009年11月在宁波市江北区开展人户分离、在衢州常山县开展了外出人口登记调查试点。
2、先行开展业务调研。一是下发调研提纲,在全省范围开展人口普查调研;二是结合2009年人口变动调查的检查和省级专项试点等工作,深入基层调研。
3、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一是征求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与人口普查方案的意见;二是召开了人口普查专家咨询会;三是召开了户口整顿试点工作座谈会。
三、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1、督促各地落实普查人员和普查经费。重点督查各地抽调业务骨干充实人普办力量、乡镇人普机构及村人普工作小组的建立、落实人口普查必需的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等。
2、制定浙江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实施意见。结合浙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浙江省人口普查实施意见和一系列补充细则,使我省的普查方法更加科学、步骤更加明确、措施更加得当。
3、设计相关补充调查表。针对浙江人口流动频繁、人户分离现象多的现状,初步设想增加《全户外出人口调查登记表》,以及摸底阶段填报的《流动人口摸底表》,设计相应的《流动人口联系单》,加强普查期间流动人口的跨区域信息沟通。
4、组织开展户口整顿工作。今年1月-3月我们将在杭州市江干区采荷街道开展户口整顿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于4 月-8月全面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对户口进行清理整顿,摸清人口基本居住情况,为人口普查入户登记作好铺垫,排除障碍。
5、组织开展省级普查全过程蹲点试点。在开展各专项试点的基础上,计划于3月-4月开展省级普查方案全过程试点。将组织各市因地制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当地人口普查试点工作。
6、选聘和培训普查人员。根据国普办每300人左右配备1名以上普查员,每村、居普查小组配备1名以上普查指导员的要求,选调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制订培训方案,编写培训教材,抓好各级普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做好划区绘图与清查摸底。科学划分普查区,绘制普查区地图,发放预约登记单,组织普查员挨家挨户上门清查,力求做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错项”。
8、全力以赴完成普查入户登记。2010年11月1日零时是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在11月1日后10天内,要完成普查入户登记,难度很大。我们将建立制度、加强指导、创新方法,千方百计确保入户登记高质量按时完成。
9、开展强有力的宣传攻势。我们将采取新闻媒体宣传和各种社会宣传相结合、集中性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普查对象理解、配合和支持人口普查。
四、提请领导小组审议的事项
1、请领导小组审议《浙江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规划》(送审稿)、《浙江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进度》(送审稿)、《浙江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送审稿)。
2、请领导小组审议成立浙江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落实办公室有关抽调人员。省人口普查办公室是在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全省人口普查工作的办事机构,遵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规定和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规划要求,我们已初步筹建省人口普查办公室的工作班子,建议在办公室主任下设常务副主任1名,由省统计局责任处室负责人担任,设副主任11位,分别由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和省统计局等处级领导任副主任。办公室拟设调查业务组、编码组、综合组、秘宣组、户口整顿组、数据处理组和执法检查组7个专业组,人员暂定36人。建议除了从省统计局抽调20人左右外,再从省公安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等部门抽调10-12人。主要基于三方面因素:一是第六次人口普查与以往的人口普查相比,不仅涉及面更广,而且调查难度更大,许多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涉及部门的专业业务,有的方面还涉及到有关部门的政策性问题,如查准查实流动人口,必须依靠公安部门;查准查实出生人口,需要计划生育部门从政策层面上的密切配合;普查区的划分及住房、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涉及民政、建设、人力社保等部门;普查员需要高素质的学校教师,涉及教育部门;宣传工作需要宣传部门的密切配合,等等。二是从历次普查的经验来看,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参与人普工作,能够充分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从省统计局目前的人员情况看,人员紧缺,要抽齐普查办的全部人员确实力所不及。
3、明确目标责任。在第二次农业普查、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中,我省各级政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效果非常好。建议在本次人口普查中,由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对各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签订《浙江省第六次人口普查目标责任书》,要求各级层层签订,确保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抓好落实。
4、尽快落实普查经费。请省财政厅尽快帮助落实省一级普查经费,并督促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尽快落实当地的普查经费,按时拨付、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即将出台的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家和省两级财政应对贫困地区给予适当补贴,省级普查经费应予以充分考虑,专项安排。鉴于“两员”补贴开支大,参考中央财政和江苏、山东、广东等省份的做法,省级财政能专项考虑安排对聘用“两员”,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两员”的补贴,以确保全省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5、各部门协同配合。一是按职责分工,各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努力,做好全省的人口普查工作。二是为克服统计系统力量不足,协调能力有限的困难,请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公安、计生、宣传、民政、外办、人保、建设等部门积极指导和组织基层的力量参与市、县两级人口普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督查有关市、县人口普查“三落实”情况。为确保各地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精神组织实施当地的人口普查工作,建议在今年上半年,由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分赴市、县对人口普查机构、人员、经费落实以及宣传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协调解决有关政策问题。人口普查涉及许多政策问题,如超生人口、流动人口等。希望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为普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建议在普查中对如实申报的超生人口允许其登记户口,对普查出的超生人口不处罚,以打消普查对象思想顾虑,促使他们如实申报。
8、建议召开全省各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会议。建议在3月召开全省各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会议,对全省人口普查工作作总动员和全面部署。
以上汇报,请予审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