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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曙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五 、其他第三产业

()单位数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区共有从事其他第三产业[5]的法人单位2449个,就业人员72629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442个,就业人员44046人,行政事业及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6]1007个,就业人员28583人(详见表15)。其他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户2775户,就业人员6334人。
(二)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4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合计为313.52亿元,负债合计165.94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47.5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2.93%(详见表16)。

表15 其他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和就业人员

表16 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单位:亿元

法人单位
(
个)

就业人员
(
人)

企业

行政
事业
及其他

企业

行政
事业
及其他

合计

1442

1007

44046

28583

金融业

39

1

22098

24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27

11

5314

14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77

65

8608

881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55

48

2895

125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7

13

1249

48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33

23

2751

310

教育

12

171

78

7061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20

54

501

478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2

67

552

2349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0

554

0

11288

年末资产

全年收入

全年支出

合计

172.92

73.12

68.68

金融业*

0.09

0.05

0.04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55

0.61

0.3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0

0.90

0.64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50.55

1.60

2.3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93

1.68

1.69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0.07

0.05

0.06

教育

27.21

9.51

9.12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20.01

13.68

12.6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10

3.59

2.34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55.41

41.45

39.51

*金融业中未括银行业和保险业,原因:上级未返回;主营业务收入为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4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102.26亿元,利润总额22.98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中,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所占比重分别是-1.99%、49.35%、39.69%,三个行业合计占87.05%。利润总额中,上述三个行业分别占-15.23%、75.33%、33.72%,合计占93.82%(详见表17)。其他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1.92亿元。
()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收入和支出
  
2004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中的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合计172.92亿元,全年收入73.12亿元,全年支出68.68亿元(详见表18)。

表17 其他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
单位:亿元

表18 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收入和支出
单位:亿元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合计

102.26

22.98

金融业*

-2.03

-3.50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业业

50.46

17.3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0.59

7.75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80

0.6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92

0.03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54

-0.02

教育

0.34

-0.03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0.48

-0.0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16

0.81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合计

10.62

0.25

住宿业

5.83

0.12

旅游饭店

5.09

0.20

一般旅馆

0.74

-0.08

其他住宿服务

0

0

餐饮业

4.79

0.13

正餐服务

4.21

0.12

快餐服务

0.28

饮料及冷饮服务

0.14

0.01

其他餐饮服务

0.16

*金融业中未括银行业和保险业,
原因:上级未返回;主营业务收入为营业收入。

*金融业中未括银行业和保险业。

注释:
[1]就业人员:是指2004年12月31日在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岗的就业人员,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就业人员。

[2]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3]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是指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售予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商品金额,包括零售额和批发额两部分,其中零售额包括售予居民和社会集团商品的金额,批发额包括售予生产经营单位商品的金额和出口商品的金额。

[4]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是指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等取得的收入,包括:客房收入、餐费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

[5]其他第三产业:包括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化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6]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包括符合法人条件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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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 联系电话:0574-87364693 传真:0574-87364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