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章水镇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力度,政务公开基础工作进展明显。现将2018年度章水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度,章水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对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做好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明确信息公开立体内容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并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由于措施得当,全年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失泄密事件。
二、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规范,准确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我镇在制定重大政策决策前,会按规定向公众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我镇2018年应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正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应公开的内容即将全部公开。
我镇人大代表建议与提案办理等信息于“章水镇人大网”上公开。
我镇按时公开职责范围内重点领域信息。
截至目前,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217条。
我镇已开通政务微信“最红章水”,并实时进行更新。本年度截至目前共更新信息80条。
我镇已落实人员配合区网信办进行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
我镇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被纠错情况,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及败诉情况。
我镇制定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文件公开均需填写《信息公开登记表》,重要信息需由领导审查、签发后才可公开。
三、工作存在问题与改进
2018年,我镇政府信息工作在公开数量上较往年有所提高,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数量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维护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亟待在新一年工作中不断改进。我镇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使公众更广泛地参与到这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中来,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坚持面向社会,便民利民;二要加强组织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要加快资源整合,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三要加强长效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加强调研,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章水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1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7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2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0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0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