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曙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4-1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公布方式为通过互联网面向公众公开,若有疑问,请联系海曙区商务局办公室(海曙区国医街85号,电话:55889089,传真:55889088)。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已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办公室负责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咨询电话:0574-55889089,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其中:法规文件6条,政务动态50条,建议提案12条,人事任免3条,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3条及其他各类需要公开的信息。此外,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数字海曙网站和海曙区商务局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zwgk.haishu.gov.cn/),公布《目录》、《指南》和信息内容,并接受免费搜索和下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信息免费对外公开,不收取检索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还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需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部分栏目的更新力度和更新速度等方面也有待一步加强;二管理机制不够灵活,需要充分调动全局的参与积极性,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协调,及时收集、整理、公开工作信息。今后,我局将在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数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根据海政办〔2015〕59号文件,及时对相关栏目进行更新维护;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全局工作人员的参与积极性,统筹运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的范围。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