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教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5-2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七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曙区教育局联系(联系地址:宁波市大梁街47号,邮编:315000,电话:87193693,传真:87195725。)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海曙区教育局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定局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科室,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及时制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建立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进一步拓宽教育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分阶段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按照《海曙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区教育局门户网站、海曙区人民政府部门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公开内容,适时采取新闻发布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2016年,海曙区教育局公开的政府信息数3489条,其中在信息公开网页公开189条,主要涵盖图片新闻、近日要闻、规范性文件、文件、政策信息、政策解读、计划总结、体育工作等10类。重点突出了招生入学、三公经费预决算、教育重点项目相关信息。其中,进一步推进了义务教育招生“阳光工程”,加强了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对当年度的初中招生工作和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予以及时公开;加强了“体育工作”等重点栏目的维护,展示我区体育事业的发展情况,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了方便、快捷、及时、准确、丰富的信息服务。而且发布的教育信息归入类别正确,内容完整。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四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海曙教育网站上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614/index.html。

2、在局机关办公楼设立服务中心,作为咨询、来访接待室。

3、通过设立在区教育局的信息公开宣传窗公布。

4、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通过填报《海曙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意见箱》要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事项共5件。涉及学生入园、区内学校数据等内容。

以上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并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海曙区教育局(体育局)依照国家规定收取信息检索、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本年度无收费及减免情况产生。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海曙区教育局(体育局)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产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老百姓对这一项工作不太了解,需要我们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二是政务公开的渠道还不够丰富,需要我们巧用微博、微信等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2017年,我局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海曙教育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016年12月31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