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气象路58号。 1、乘坐地铁2号线到云霞路站B口出下车后步行400米即可到达;2、乘坐19路、816路公交车在南雅新村站下车后步行230米即可到达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公开电话:0574-87307314
监督电话:0574-87260970
宁波市海曙区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改革部署,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区改革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营商环境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组织制订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则、程序和管理制度。
(三)研究处理中央、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部署的重大改革事项,向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提出落实建议。根据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要求,及时向中央、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四)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改革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方案。负责处理各有关方面向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统筹协调推进各类改革试点,组织开展重大改革事项的顶层设计、推进实施、效果评估、总结推广等工作。
(五)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研究提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建议,负责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制度并统筹实施,统筹协调推动落实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六)统筹协调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组织拟订改革目标及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服务平台(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建议意见,依法实施对区级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集中监管和共同监管。指导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八)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各专项小组、营商环境建设和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各领域牵头单位改革工作,协调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重大改革事项。
(九)负责全区改革工作、营商环境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整改落实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总结宣传海曙经验做法。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