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询问通知公告
时间:2025-06-04 14:59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李继龙(身份证:34120319******2857):

本机关接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线索移交,反映宁波海曙雅道足浴店(个体工商户)涉嫌在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325号(3-1)实施了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行为,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已于2025年1月中旬立案。因宁波海曙雅道足浴店(个体工商户)已于2025年5月8日注销,且你为该店原经营者,为查明案情,请你于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海曙区周江岸路16号接受询问。

本机关调查终结后,将依法对你涉嫌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上述接受调查处理通知内容,本机关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告知予你,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十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骏韬 吴学之

联系电话:0574-87214501


附件1询问通知书(海曙综执询字〔2025〕第000007号).pdf

附件2询问通知书(海曙综执询字〔2025〕第000008号).pdf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