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44080/2025-93121 | 组配分类: | 债务管理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报告增加海曙区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4年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全区政府债务限额为270.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0.6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09.85亿元。
根据财政部下达宁波市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5年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0.6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限额;下达我区2025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50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限额。按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报批程序,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增加2025年专项债务限额18.10亿元,批准后全区债务限额为288.6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0.67亿元,专项债务227.95亿元),区人民政府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和偿还债务。
二、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
根据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和预算管理等相关规定,我区根据宁波市财政局下达的限额,由市财政局代为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和新增专项债券,其中:
再融资专项债券0.60亿元,用于偿还存量隐性债务;
新增专项债券17.50亿元,依法用于公益性项目支出,本次新增债券全部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及偿债计划(发债期限)如下:宁波市海曙区文旅综合提升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2.50亿元(20年期)、宁波市海曙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3.50亿元(30年期)、海曙区铜盆浦体育公园建设项目0.30亿元(20年期)、海曙区WCH-07-i5-2地块(望春工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道路项目0.50亿元(20年期)、宁波市海曙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0.50亿元(20年期)、宁波海曙临空经济示范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0.20亿元(20年期)、2023年海曙西片区城镇污水治理项目0.25亿元(20年期)、2024年宁波市海曙区医疗设施提升工程建设项目0.75亿元(20年期)、2023年海曙区医疗卫生设施提升工程0.23亿元(20年期)、普济医院(筹)公共卫生设施改造扩容项目0.50亿元(20年期)、海曙区养老福利设施提升工程0.30亿元(20年期)、海曙区殡仪馆改扩建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0.18亿元(20年期)、海曙区全域未来乡村建设项目0.70亿元(30年期)、海曙共同富裕示范区(西片区)美丽乡镇建设工程0.40亿元(20年期)、宁波市望春西高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0.40亿元(20年期)、横街镇耕地整治和农业基础设施提升4.00亿元(20年期)、宁波市海曙区横街未来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0.10亿元(30年期)、宁波枢纽南大会展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0.20亿元(30年期)、粮食(物资)储备基础设施项目0.15亿元(20年期)、海曙西部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0.15亿元(20年期)、宁波望春智能智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09亿元(20年期)、横街镇共同富裕建设项目0.25亿元(20年期)、海曙区吴剑鸣医院迁建工程0.10亿元(20年期)、古林东方智农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0.40亿元(20年期)、海曙生命文化纪念园0.20亿元(20年期)、汪弄-工程学院片区更新改造提升工程0.15亿元(20年期)、夏禹路全民健身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0.20亿元(20年期)、宁波市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0.30亿元(30年期)。
三、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0.6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专项债券收支已列入年初预算。按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规定,现拟安排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7.50亿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支列入预算后,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由年初预算的60.16亿元调整为77.66亿元,增加17.5亿元。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5亿元,由年初预算的60.16亿元调整为77.66亿元。
债券发行后,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应加快资金使用,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