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公示(2025.05.27)
时间:2025-05-27
10:47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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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3号)文件规定,根据施工总包单位申请,以下项目符合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保证金予以免缴,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1.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宁波市海曙区秀水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改造工程;
2.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海曙区雄镇租赁住房项目(HS07-04-30-b地块)。
公示期:2025年5月27日—2024年5月31日。
如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海曙区劳动保障执法服务中心来电来信如实反映情况。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的,上述项目将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联系人:张鹏程,联系电话:0574-55889907,来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59号房地产大厦8楼808室。
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