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44056/2025-9357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海曙公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5-05-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拟迁移户口告知书
时间:2025-05-20 11:16 来源:海曙公安分局 浏览次数:

经调查核实:

欧居非、欧晶晨、斯晴,户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白杨街69弄9号102室;

因房屋权利人申请将上述人员将登记在海曙区白杨街69弄9号102室的户口迁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等户口管理规定,请至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南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地址:海曙区咏归路150号,电话:0574-87116237)办理户口迁移登记;如有异议,可向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南门派出所提出陈述申辩。

本公告期限为10日。公告期满后3日内未办理户口迁移登记、未提出陈述申辩或陈述申辩未被采纳的,本所将直接迁至海曙区白杨街69弄9号102室,挂靠在公共集体户。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南门派出所  

2025年 5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