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00MB0R42336D/2025-9104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文日期: 2025-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2025年3月7日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公告
时间:2025-03-07 09:48 来源:审批科 浏览次数: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审批时间原文链接
1宁波领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横街镇建筑垃圾分拣场项目甬环海建〔2025〕10号2025-03-07甬环海建〔2025〕10号领顺建筑垃圾批文(终).pdf

公告期为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7日(7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5年03月07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4-87285320/89297159传真:0574-87133683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2楼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