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699663X/2025-9110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5-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海曙区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示
(2024年第四季度)
时间:2025-03-07 15:29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甬政办发〔2023〕61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甬人社发〔2023〕22号)文件精神,对满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依法以个人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申领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450元。现将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5天,业务咨询:55880272。

  附件:2024年四季度海曙区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示表.docx



  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