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07608932/2025-91903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转拨宁波市2025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重点技术研发第五批、新能源汽车专项第四批)的通知
时间:2025-03-28
13:58
来源:办公室(科技计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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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士港镇发展服务办:
根据《关于下达宁波市2025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重点技术研发第五批、新能源汽车专项第四批)明细的通知》(甬科资〔2025〕40号)文件精神,现将宁波市2025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重点技术研发第五批、新能源汽车专项第四批)涉及海曙区的1个项目共计51.97万元补助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本批经费通过甬易办平台发放。请收到通知后,尽快通知辖区企业完成甬易办平台注册,并要求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确保科技资金专款专用。
联系电话:55883693、55880251
附件:1.宁波市2025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重点技术研发第五批、新能源汽车专项第四批)(海曙区)资金汇总表
2.宁波市2025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重点技术研发第五批、新能源汽车专项第四批)(海曙区)资金明细表
海科(2025)8号关于转拨宁波市2025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重点技术研发第五批、新能源汽车专项第四批)的通知.docx
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