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44021/2025-89874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5-02-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海曙区教育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5-02-05 14:57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宁波建设规划(2021-2025年)》《2024年浙江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重点工作》《2024年度法治海曙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持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现将区教育局推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法治学习,强化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通过宣讲、培训等形式向全区教育系统进行传达学习。2024年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14次、教育系统传达学习会议3次,归集“曙教红·书记向未来”书记领衔项目102个,开展书记上党课活动3次。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公务员参加网上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参培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二)完善法治体系,推进法治工作落实。一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区教育工作重点任务纳入《区教育局2024年工作要点》,切实做到与教育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适时掌握新情况、把握新动向、调整新策略,有效推动教育法治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海曙区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等制度,全面落实重大教育决策出台前征求公众意见、开展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等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按期公布《海曙区教育局2024年度暂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告。三是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负责”原则,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三)优化服务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全面落实“互联网+监管”,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实现监管工作的标准化、精准化,确保“互联网+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本年度教育领域监管事项入驻率100%,掌上执法率100%,年度检查计划应用信用规则率100%。2024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活动54次,跨部门监管率85.71%。二是树立“零跑”意识,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2024年全年网上掌上开通率100%,跑零次实现率100%,即办率100%,电子化材料100%,电子证照率100%,民生事项“一证通办”实现率100%,网办率100%。三是加强教育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机关干部行政执法证持证率持续提高,2024年度全局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21人(公务员15名、事业编6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3人。

(四)严格教育执法,持续巩固“双减”成果。一是推进校外培训行政执法“聚合力”,联合镇(乡)街道、市场监管、消防、综合执法等部门深化校外培训网格化管理,明确部门、属地职责,推行“综合查一次”,推动违法线索、证据材料、执法标准、处理结果的互联互通互认,持续健全健康、有序的校外培训治理体系。2024年排查培训机构301家次,闭环整改问题76个,清理违规广告37个。二是推进学科类隐形变异治理“无死角”,建立“区-镇(街)-村(社)”三级督查体系,紧盯“四个重点”,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明查+暗访”等形式,严厉打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2024年累计排查涉嫌隐形变异学科培训21起,移交综合行政执法立案3起。三是推进非学科类机构纳管“零盲区”,建立“一机构一档案”数据库,对机构进入全国平台等九大事项纳入全方位监管,实施“白名单”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全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平台纳管率达76.36%,机构监管账户支付渠道开通率达100%,“白名单”非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公益性场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共计74家。

(五)建优育人环境,全面开展普法教育。一是营造浓厚法治教育氛围,依托区青少年宫创设区级“双普”法治体验基地,指导全区中小学通过建强“一步一景式”校园普法阵地,持续加大校园普法力度。如,宁锋小学打造由“法伴成长”主题法治路、小獬豸法治游戏棋广场、民法典长廊、模拟法庭组成的校园普法区,集士港镇中心小学建成沉浸式平安法治体验馆,樟村中学设立校园法治公园,海曙外国语学校建设流动普法厅。二是迭代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探索“2+N”模式配备法治副校长,会同区平安办、区普法办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聘任海曙区区属中小学校兼职平安法治副校长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中小学责任清单,为法治副校长履职保驾护航。2024年全区共聘任法治副校长162名,并实现中小学全覆盖。三是丰富普法宣教活动载体,发挥校园普法主阵地作用,将法治教育全方位融入学校课程,全区各校均落实专人负责,形成层层抓法治教育的工作机制。会同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打造“正面引导+反面警示”双管齐下普法模式,举办区级“法润童心”“学宪法讲宪法”“绿书签”专项行动等活动,授牌成立护苗工作站10家,创编青少年“以案释法”系列课程、《i真法治平安读本》;指导中小学拍摄校园普法微剧、录制反诈小课堂、评选少年普法员,创新开展“法治游园会”“法治嘉年华”“法治剧本杀”“模拟法庭”“法治币征集”等特色普法行动,全面提升全区青少年法治素养。在宁波市第三届校园普法微剧(情景剧)征集活动中,我区入选一、二、三等奖1、3、1项,优秀奖5项,一等奖数量及获评总量均居全市首位。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2024年法治工作,区教育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要求,相关科室、单位在开展业务工作中落实普法责任意识仍有待加强。二是依法行政队伍建设亟待加快建设进程。区教育局执法人员分散在各业务科室,没有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且部分执法人员执法经验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监管能力提升。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陆云峰同志作为区教育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积极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学法讲座、法律知识考试,定期开展述法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指标。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促进校级领导不断增强法治理念、树牢法治思维。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教育行政许可监督,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充分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进教育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加大文件管理审查力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管理工作。

(二)坚持依法治教,加强依法治校能力。各校对照《全国依法治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深入谋划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培育工作。组织召开法治副校长工作研讨会,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定期做好法治副校长考核。大力推进全区各中小学法律顾问聘任工作,拓宽法律顾问参与信访事项和法律纠纷核查,提升法律顾问工作实效。

(三)坚持法治宣教,提高师生法治素养。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学生开展多形式多维度的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组织教师法治培训,通过专题法治讲座、师德培训、视频学习等途径弘扬法治精神,落实每学年不少于5学时的法治学习任务,全面提升教师法治素养。

海曙区教育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