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8504679/2025-89842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曙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市委“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部署要求和区委“三比三拼三换新”行动,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宁波建设规划(2021—2025年)》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全面依法履责,有效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今年以来,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注重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结合《2024年度法治海曙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夯实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设置政策法规科作为局内专门法治机构,履行法治工作职责。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支持,2024年共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查77次。
3.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依托宁波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持续优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拓展行业信用监管领域。指导镇(乡)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承诺履诺,2024年,全区一般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承诺公示率96.60%,履约公示率98.24%。累计对37家企业开展信用修复,不断提升信用治理和信用服务水平。
(二)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1.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2024年,我局坚持主动执法、精准执法,努力提升执法效能。全区共监督检查各类企业1048家次,立案330起;共办理事前行政处罚319起,罚款金额531万元。针对危险作业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通报、形势会商、案件移送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协作配合。2024年共办理行刑衔接案件2起。
2.落实年度检查任务。一是严格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2024年,局本级重点监督检查单位127家(已检查127家),一般监督检查单位50家(已检查134家),检查结果均按要求录入市执法系统。二是有效开展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局执法科室人员通过执法检查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203家区级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常态化监管,实现重点监管企业全年2次以上全覆盖检查。三是规范完成“互联网+监管”抽查任务。2024年,全区共设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25个(其中本部门任务6个,跨部门任务19个),涉及494个检查对象,完成进度100%。
3.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基础科、危化科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核查等方式,共检查6家安全评价机构完成的11个项目,事前行政处罚4起,罚款金额2.6万元。二是开展“铸安2024”专项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全区共监督检查各类企业524家次,立案167起,办理事前行政处罚181起,罚款金额332.18万元,其中,塑料加工企业行政处罚案件共办理11起,重大隐患行政处罚案件共办理25起。曝光典型案例27起。三是开展“六类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局领导带队到各镇(乡)街道指导督促“六类企业”等专项整治,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指导督促执法人员按要求佩戴执法记录仪开展执法检查,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双公示信息“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所有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处罚结果均通过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名单月度公示制度,每月15日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下个月计划检查的企业名单。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4年,组织案审会13次,集体讨论重大案件29起。申请法院行政强制执行案件14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我局共有在编人员42人,持证42人,持证率100%。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员和技术检查员制度,聘请24名企业负责人担任市区两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同步监督提升安全水平。聘用6名技术检查员,提供专业执法技术支撑。三是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市级执法比武活动,取得个人二等奖、团体三等奖的佳绩。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开展镇(乡)街道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人员依法履职、提升执法质效、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开展案卷评查,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对2024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评出优秀案卷10个。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认真执行《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和《宁波市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试行)》规定,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违法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裁量,合理确定应否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2024年办理轻微免罚案件5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安全生产法治思维
1.加强法治业务培训。坚持普法先学法、用法先守法、执法先懂法,始终将法治学习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印制发放《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一系列辅助执法用书,开展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动员干部职工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
2.做好产业工人安全培训深化工程。2024年,开展全区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对高危行业企业、危险性较高企业、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全年累计完成64892人次,完成进度122.4%。
3.推进社会大普法格局。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坚持“以案释法”,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积极推动学法守法护法工作,在企业、群众和机关内部广泛开展宪法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宣传和教育,执法过程中加强对当事人及相关人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普法教育贯穿于监管全过程,累计曝光典型案例40余起,发放普法资料5万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不少难题亟待破解。一是专业人才有待加强。我局安全生产或应急管理领域专业背景的人员少,缺乏系统专项培训,导致执法人员深入发现问题隐患能力不足,同时对某些行政法律法规理解、适用上还不够到位。二是基层基础有待提升。基层应消所执法人员力量不平衡,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装备保障水平不高等现象还存在,与执法需求不匹配。三是普法宣传教育有待提升。企业和社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还不够高,特别是经济形势下行趋势下,少数企业对行政执法不理解、不支持、对行政处罚抱有抵触情绪。
三.下步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作为立局之本,奋力开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新局面。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托“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和市民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二是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紧抓实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做好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三是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力量,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技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扎实有序开展。
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