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集士港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5-02-18 结束时间:2025-03-17

公告内容 草案全文 起草说明 我要提意见 采纳情况反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现将《集士港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2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17日止,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或通过本页面右侧“我要提意见”栏目提出建议:

联系人:田玲;联系方式:0574-87438908

通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315175,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菖蒲路150号集士港镇城投大厦,信封上注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修改意见”字样)。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1

制定完成《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村镇建设办公室

2025年底

    说明:本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动态调整。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科学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迫切需要。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波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镇政府应于每年第一季度研究确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镇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主要内容

1.“科创绿道”海曙绿道二期工程。工程全长约3公里,对沿线道路、驿站和景观进行改造提升。

2.“路畅镇兴”道路建设工程。计划实施工贸一路(集横路-聚才路)道路工程,长约400米、宽24米。计划实施日葵路(集士港河-聚才路)道路工程,长约450米、宽16米。


关于公开征求《集士港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在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17日期间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任何意见。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