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5-02-18 结束时间:2025-03-1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现将《集士港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2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17日止,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或通过本页面右侧“我要提意见”栏目提出建议:
联系人:田玲;联系方式:0574-87438908
通信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315175,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菖蒲路150号集士港镇城投大厦,信封上注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修改意见”字样)。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