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44064/2025-00066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5-0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海曙区司法局11月总结和12月计划
时间:2025-01-03 08:41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11月份工作总结

1、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编制工作,联合宁波市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召开《宁波市生物医药产业合规指引》专家论证会。深化涉外法治改革“揭榜挂帅”项目成效,推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持续提升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服务效能和水平,相关工作经验被《法治浙江(司法要情)》刊发。推动新时代法治实践站建设工作。11月12日,湖南省永州市人大常委会一行实地参观海曙区天一商圈新时代法治实践站,考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王文轩,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胡敏仁等陪同调研。

2、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工作。完成全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审核工作,共审核各类纠纷10004件,落实奖补311460元。协助人民调解协会完成等级人民调解员评定工作。组织3名调解员参加特邀调解员培训。排摸全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协助做好帮扶工作。

3、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截至11月25日,本月行政复议接待42人次,新收行政复议案件33件,办结40件;行政复议听证1次、调查会2次;出庭应诉6件;协助事权单位处理以区政府对象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对多家相关单位进行多次个案指导。对镇(乡)街道上报的在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以及其中存在败诉风险案件进行统计更新。

4、执法监督与立法工作。完成涉企执法专项监督,制发监督方案,组织监督小组赴重点领域执法部门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实地走访调研工作。强化行政执法协调职能,草拟《关于农村集体土地违法建设住宅查处主体相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海曙区涉企异地执法协作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配合完成市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召开海曙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会议,组织33家执法单位专题学习司法部第一批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完成《宁波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规章项目)(草案)》《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立法意见征求及意见反馈工作。

5、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完成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局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备案1件。协助审查党内规范性文件1件。完成区政府行政合同审查2件、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备案合法性审查3件、乡镇街道重大合同备案合法性审查19件,收到区政府责成案件4件,完成审核4件,分派区政府的履职件3件。做好《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的制发工作。完成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文件、政策清理台账的汇总与上报。启动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申报工作。开展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内审查事项完成率和备案审查按期完成率提升工作。

6、社区矫正工作。做好社区矫正日常业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以志愿者身份参与鄞江庙会以及永宁巷普法志愿活动。

7、律师行业工作。本月新接待投诉举报3件次,其中2件已完成电话沟通或者平台答复,1件书面受理,目前正在调查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走访4家律所。征求《浙江省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费标准制定指引(试行)》实施效果律所意见。完成新律师执业、律师转所、律所设立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66条次。指导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律师申报公职律师。

8、普法宣传工作。试运行普法责任制监督评议数字化应用系统。筹备12·4宪法宣传周、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全区法治副校长新一轮聘任工作。开展新任区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及情况反馈。组织开展“我与宪法”主题文化作品征集。开展国际儿童日、双十一消费避坑、国际反家暴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9、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村法律顾问经费事宜。对278个村社开展法律顾问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案卷抽查评估工作。统计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公法站值班、12348值班及检察院值班的经费统计工作。

10、政治工作。配合组织部完成区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承接望春监狱9名新录用民警基层实践锻炼任务。完成13名职务提拔、职级晋升干部的推荐、测评、考察和任前公示,以及6名干部的转任工作。

完成全体干部干部任免审批表制作和信息填报。做好干部政治轮训和“青蓝工程”学员结对帮带、风采展示前期准备。

12月份工作计划

1、做好《剧本娱乐产业合规指引》《生物医药产业合规指引》备案审查工作。做好2024年度法治海曙建设考核工作。

2、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继续做好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征集、申报工作。

3、修改完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违法建设住宅查处主体相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海曙区涉企异地执法协作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筹备全区年度案卷评查。

4、做好行政复议的常规性工作。摸排未结案件,降低未结案数量。

5、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完善案件分流对接机制。做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文件新修订的调研工作以及经费的核算与发放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工作。

6、组织举办12·4宪法宣传周、宣传月活动。

7、调整村社法律顾问名单,下发至各司法所、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并签订合同。组织人员参加12.4宣传活动。

8、开展第四期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政治轮训,“青蓝工程”学员调研成果风采展示暨新一批“青蓝工程”结对帮带仪式。组织区管领导干部开展“一岗双责”工作汇报。开展司法所年度考核工作。常态做好户籍地在海曙的党员发展对象政审工作。

9、持续做好社区矫正日常规范化工作。会同公检法就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中的特殊情形进行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