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44064/2025-89741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5-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海曙区司法局12月份工作总结和1月份工作计划
时间:2025-01-26 09:02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12月份工作总结

1、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旁听活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分管负责人、各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征地拆迁工作分管负责人及征拆部门负责人等49人参加。完成《海曙区生物医药产业合规指引(草案)》《海曙区剧本娱乐产业合规指引(草案)》的专家论证、意见征集等工作,并提交市级审查。重点完善新时代法治实践站火车南站点位设计方案,推动相关建设团队于本月下旬进场施工。11月27日,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胡敏仁一行到海曙区章水镇开展法治调研,就红色普法阵地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及法治乡村建设等工作进行交流。

2、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工作。完成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的核算和发放工作。完成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文件新修订的调研工作,并拟制意见征求稿。协助组织4名人民调解员参加宁波市第一届调解技能和知识竞赛,取得团体第3名的成绩。部署两节两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安置帮教工作。

3、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截至12月26日,本月行政复议接待52人次,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9件,办结44件;出庭应诉3件;协助事权单位出庭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协助事权单位处理以区政府对象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对海曙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石碶街道等相关单位进行多次相关个案指导。对镇(乡)街道上报的在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以及其中存在败诉风险案件进行统计更新。就省高院下发的《司法建议书》召集相关事权单位进行答复研讨会,确定各自答复内容;做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一周年的宣传工作,修改2025年度法律顾问合同,支付本年度律师代理费,以及线上参加全国行政复议系统培训会议等。

4、执法监督与立法工作。完成海曙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挂牌;召开2024年度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暨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会议;开展2024年度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向高桥镇、集士港镇、古林镇、石碶街道、区公安分局等五家单位发送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草拟《海曙区行政执法争议事项协调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完成《宁波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修改草案送审稿)》立法意见征求及意见反馈工作。

5、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完成区政府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1件。收到党政联合签发的规范性文件1件,并作出建议。完成乡镇街道重大合同备案审查9件。收到综合行政执法局报送的区政府责成案件7件,完成审核2件,为责成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制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报送《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汇总表》并公示网址。完成《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实施方案》的意见反馈。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1项。对3件拟提交常务会的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处理其他区级层面及部门层面涉法事项3件。

6、社区矫正工作。做好社区矫正日常业务。参加全市社区矫正社会化项目典型案例路演,选送的两个典型案例分别获二等奖和三等奖。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冬至慰问活动。

7、律师行业工作。对新成立律所相关事项进行初审,并指导向市局、市律协备案。④启动六和支部换届工作。⑤开展宁波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建品牌选树活动,指导罗德法律服务团队、汉盛高山法律服务团队现场汇报。组织律所支部负责人参加品牌发布会。

8、普法宣传工作。完成普法责任制监督评议数字化应用系统域名工信部备案,组织第一批人员培训。顺利开展12·4宪法宣传周、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行政复议法》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落实“雁阵计划”工作并针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提质行动工作方案》座谈。完成2024年度区级法治素养观测点高桥卫生院验收工作。

9、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整村社法律顾问、公法服务站点引导人和责任人。处理各司法所工单,组织满意度评查工作。发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公法站值班补贴、12348值班补贴及检察院值班补贴。组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评定。

10、政治工作。完成年度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政治轮训。完成第一期“青蓝工程”学员调研成果风采展示,暨新一批“青蓝工程”结对帮带仪式。完成新调整干部谈话、发文和交接,以及编制实名制系统人员信息更新。指导并完成全体公务员党员干部学习网网络学时学习和培训学时录入工作,并督促完成“三卷”考试。

1月份工作计划

1、加快新时代法治实践站火车南站点位施工建设,争取年前完成硬件装修。部署开展法治海曙建设考核相关工作。

2、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继续做好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征集、申报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目录管理。继续做好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镇乡街道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备案审查等日常工作。

3、结合各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违法建设行为查处主体相关事宜的协调纪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海曙区行政执法争议事项协调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完成2024年度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反馈工作。重新公告海曙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4、对上一年度日常工作及办案等情况进行集中梳理,着手准备2024年度行政复议白皮书;考虑春节假期将近,对未结案件进行摸排,将审理期限紧张案件进行清理。

5、落实两节两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安全稳定。落实刑罚执行一体化改革任务清单中我区承担的“双列管”对象的帮扶方案。

6、完成普法责任制监督评议数字化应用系统“浙政钉”端口上线,组织第二批培训并开始试运行。做好年度考核相关工作。

7、调整村社法律顾问名单,下发至各司法所、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并签订合同。总结村社法律顾问工作情况。

8、做好司法所年度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组织开展党组民主生活会、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常态做好户籍地在海曙的党员发展对象政审工作。做好春节前的走访慰问。

9、完成新一批电子腕带采购工作。完成未成年人法治保护主题宣传教育视频前期脚本制作,拍摄点位选定等工作。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