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3MB19574458/2025-89445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5-0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7 14:3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要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融入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全过程。全年未发生行政争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长护险基金监管基层综合治理模式获国家医保局批示肯定。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始终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定期召开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委员会、定点机构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执行。充分运用党员干部学习网、浙里学习、学习强国app等平台,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新入职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实现“应领尽领、应考尽考”,有效提升医疗保障领域依法行政水平。

(二)强化权力制约,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有序。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制定《重大行政执法检查检前会商制度》,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的问题发现能力,增强执法检查精准性。出台《宁波市海曙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案源管理办法》,确保所有案件从接收到结案全程可监控、可追溯,提升办理效率与透明度。拟定《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评价办法》,进一步提升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履行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职责。今年来,审核书面合同和法律事务文书11次;答复法律咨询10余起;参与现场法律事务研讨6次、课题调研1项。

(三)强化制度改革,推进医保基金高压监管。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实施常态化监督检查。截至目前,累计现场检查定点机构290家次,查处违规机构149家次、参保人1251人,追回医保基金229.48万元。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安全体检综合巡查,已完成159家定点医药机构区级巡查任务,约谈定点医药机构61家,行政处罚6家。启用视频监控云监管和实名制监管系统,将全区393家定点零售药店视频监控设备接入统一监控平台工作,同时联入“海曙区公安视频专网平台”,实现90天内视频数据规范共享,为全区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提供数据支撑。今年来,审核定点医药机构票据1556.42万条,涉及金额14.59亿元,不予支付医保基金313.53万元。实名制结算111.16万人次,代办结算12.86万人次。审核长护费用3617.25万元,扣减违规费用17.30万元。

(四)强化阵地建设,推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成立海曙区医疗保障研究会,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助力构建协同高效的医疗保障法治体系。召开“守护基金 共话监管”座谈会,引导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定点长护机构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绩效,树立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健全完善《海曙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制度》,更新社会监督员名单。推行和宣传有奖举报机制,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欺诈骗保行为。深入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今年来,已累计举办2场“医保面对面”、1场“市民开放日”、2场政策培训会、1场欺诈骗保警示教育会等系列活动,通过制作宣传视频4个、发放宣传海报1500份,推送短信9万余条,曝光典型案例18个,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发挥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采取局党组议题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日常普法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健全和巩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确保医保各项工作于法有据。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治学习不够深入。干部队伍在理论武装、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的学习上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把握不精准,依法行政观念及依法行政水平还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队伍结构有待优化。随着医保服务覆盖面的逐步扩大,我局对法学专业人员仍存在较大需求空间,执法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技能与医保法治建设事业发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专业能力较为薄弱,在执法监管中存在短板。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聚焦思想引领,在理论基础上再提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干部法治理念和素养,提升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能力,增强法治观念,促进学以致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聚焦履职尽责,在推动落实上再加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医保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健全完善医保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法律顾问等制度,形成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全链条医保法治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

(三)聚焦舆论引导,在法治宣传上再突破。坚持医疗保障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加大医保政策及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和宣传形式,组织开展或参加宪法、民法典、保密法、基金安全宣传月及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专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增强群众学法用法自觉性,确保法治宣传教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