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
王明超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投资促进中心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投资促进中心高新技术科科长职务。
盛泳杰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投资促进中心高新技术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投资促进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明超同志的任职时间自2024年8月30日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计算。
盛泳杰同志的任职时间自2024年7月31日中心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投资促进中心党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