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等精神,为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经宁波市人民政府同意,拟将我区部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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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944080/2024-55531 | 组配分类: | 债务管理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等精神,为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经宁波市人民政府同意,拟将我区部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