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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44080/2024-55531 组配分类: 债务管理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9-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海曙区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等精神,为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经宁波市人民政府同意,拟将我区部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宁波市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表(海曙).pdf

             调入项目两案一书.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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