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44064/2024-85935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07-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司法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7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9-19 14:26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陈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法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指出我区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原因,并提出了宝贵建议,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乡镇(街道)是国家治理的根基和制度执行的末梢,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是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我区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把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区总体布局,持续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工作,聚力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一是强化制度供给,基层法治建设体系不断完善。全面加强党对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全区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7个方面主要职责,将履责情况作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内容,督促清单内容落实落细。以大会述法、书面述法等形式,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法评议工作全覆盖,并鼓励乡镇(街道)根据地方实际探索开展村(社区)组织负责人述法工作,强化述法辐射效应。2023年,共计34位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提交书面述法报告。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常态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达100%。

二是严格法定程序,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强化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编制《一表掌握重大行政决策主要工作》《简明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流程图》等工作指引,通过事前精准立项、事中加强指导、事后闭环监管,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今年,17个乡镇(街道)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共计35项。进一步健全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落实乡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改革及“回头看”工作,合法性审查率、备案审查率、数字应用率实现三个100%。加强合法性审查队伍建设,建立法审员任命、备案和动态调整机制,每个乡镇(街道)均已配置1名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或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在编人员担任法治审查员。同时,加大公职律师咨询论证、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等力度,筑牢乡镇(街道)依法行政“防火墙”。

三是纵深推进改革,行政执法质量效能全面提升。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全区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机制,实行“一张清单”调度,乡镇(街道)与部门协同开展联合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定期开展赋权镇街案卷评查工作,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广行政行为码,聚焦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全链条,推进“一码查询、一码关联、一码追踪”,实现行政执法全流程在线运行、留痕可溯。积极推进行政指导服务,推广“简案快办”“三书同达”模式,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形式。建立健全镇街行政执法队员日常管理、业务培训等制度,2023年全区共计新增执法人员611人,增幅达36.4%。乡镇(街道)持证人员771人,持证率达75%,基层承接执法事项能力显著提升。

四是深化多元共治,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加快形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打造属地、行业、市场“三调融合”特色解纷模式,2023年诉前委派调解各类案件9816件,332个共享法庭化解纠纷2447件、指导调解纠纷1694件。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打造法治“半小时”阅读圈,开设多条“与法同行”乡村法治旅游专线,创建乡镇级法治文化阵地25家,村(社)阵地68处,古林镇茂新村承接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现场教学活动。完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贯彻落实《海曙区行政复议立案受理前预审预调办法》,坚持“每案必调”原则,调解“一线贯穿”办案全过程。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区政府领导包干制度,强化对重点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推进和跟踪指导,加大对行政败议败诉案件自我剖析、考核扣分、追责问责力度,举一反三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乡镇(街道)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

当前,我区虽持续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但正如您提出的,仍然存在基层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较高、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不强等问题。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以更高的目标定位、更实的工作举措推动更高水平乡镇(街道)法治建设。

一是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以“增值化”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攻坚,系统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绩效予以分析、评估,督促行政执法人员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防止同类型行政争议反复发生。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尝试行政执法证件分级管理,组织进行小班化、专题化业务培训。实施行政执法业务提升行动,通过选树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典型行政执法案例,营造争先比优的良好氛围。

二是充分发挥“智库”保障作用。针对基层违法建筑拆除领域程序违法多、败诉率高现象,牵头制定《乡镇(街道)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指引》,加强对各类征拆项目涉法事务处置指导,就潜在的纠纷隐患提前做好法律流程“指引”。进一步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构建“以公职律师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立体化、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并完善准入淘汰机制,确保乡镇(街道)法律顾问作用100%发挥,避免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聘而不用”。常态化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全过程参与、全环节把关党政机关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涉法涉诉案件化解、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工作,从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依据方面出具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和应对策略,切实提高乡镇(街道)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重点强化决策风险防控。全面实施行政合法性审查“1+4+N”改革工程,夯实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主体责任、审查机构具体责任,加强审查人员力量配备,规范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合同等合法性审查工作。探索引入社会化资源参与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和容错、法律顾问管理、法治实践实训、动态评价督察工作机制。大力推广“乡镇合法性审查”系统应用,对系统使用情况和审查各项考核指标做好监督指导和通报晾晒,推动合法性审查应用系统高效、规范运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法治工作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波市海曙区司法局

2024年7月12日

(联系人:曹晓岚    电话:89297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