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44064/2024-85934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07-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司法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75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9-19 14:29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白艳辉委员:

《关于建立涉拆征迁项目法律服务保障制度的建议》已收悉,您的提案提得非常及时和正确,非常感谢您对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我们调研收集的情况分析,确实如您所提在征拆过程中法人和自然人会出现民事和经济纠纷,需要在项目建立及发展过程中引入法律服务,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立足于职能,我们采取以下的措施建立涉拆征项目法律保障制度。

一、关于在涉征迁项目现场设置“共享法庭”所采取的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诉源治理工作,构建多元化解模式。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完善多元纠纷解决体系,促进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是人民法院参与诉源治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按照浙江省“两办”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健全“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以及《共享法庭建设与运行规范》等文件要求,区法院本着高效协同、便民利民的宗旨,关口前移,打造特设移动式“共享法庭”,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诉前调解指导等工作,让潜在纠纷就地化解,全力护航法治政府建设。为保障辖区重大工程项目依法高效推进,满足被拆迁人政策、法律咨询需求,在重大项目签约工作启动时,区法院在签约现场特别设立共享法庭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站,安排专业法官或法官助理轮值签约现场,驻点办公。根据市中院等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涉重大工程项目补偿安置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甬中法[2022]34号),运用共享法庭实时跟进司法确认工作,时刻关注拆迁过程中的诉讼风险,提前预警并及时助力化解。针对征迁中出现的房屋买卖无效等问题,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征迁补偿权益的分配原则,更好地指导调解。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助力规范行政行为。及时总结征迁领域的审判实践,积极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选派法官为辖区征迁部门及乡镇工作人员开展法律讲座,聚焦征地批前、报批、批后三个主要程序,选取关键流程节点,逐项梳理行为规范要件,为政府进一步规范依法征收行为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常态化开展庭审旁听、研讨座谈,组织行政复议与诉讼联席会议,通过沟通协调,促使行政机关主动纠错、正确履行职责,推动征迁项目签约规范化和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区法院将继续推进以“共享法庭”为抓手的诉源治理新模式,打造跟随拆迁项目走的移动式“共享法庭”新品牌,理顺机制,充分释放“共享法庭”的解纷潜能,高效化解拆迁领域的各类纠纷,为辖区经济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

二、关于在征迁项目现场设置行政复议点的措施。区司法局已依托司法所在全区17个乡镇(街道)设立了行政复议申请基层服务点,打通群众申请行政复议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区17个司法所均设立基层服务点,实现基层服务点全覆盖。 关于在涉征迁项目现场设置行政复议点,将在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下,协同项目所在地区和部门,强化人员配置及相关保障,充分研判后推进。

三、关于在涉征迁现场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点的措施。区司法局将结合拆征项目的建立及发展进度,整合村社法律顾问资源及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与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协调配合,将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关口前移,整合法律咨询、公证服务、人民调解、行政复议、法制宣传等工作职能,延伸触角至拆征一线现场,通过现场办、掌上办、线上办、网上咨询等不同途径和手段服务于被征拆群众及企业,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拆征项目的顺利进行。

宁波市海曙区司法局

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郑凤岚     联系电话0574-8929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