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海曙区石碶街道塘西新村26幢29号503室顶楼一处建筑物(构筑物)违法建设行为人的公告
时间:2024-07-08 15:53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本机关调查发现,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塘西新村26幢29号503室顶楼搭建有一处建筑物(构筑物)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该处建筑物情况如下:该建筑物位于顶楼阁楼北侧,共三间(分别为卫生间、厨房、卧室)。经测量,建筑面积为25.08平方米。

因上述建筑物目前无法确认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公告。

请相关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石碶中队主张权利,依法接受处理。逾期无单位或者个人主张权利的,本机关将依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该处建筑物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毛东 王奕帅 

联系电话:87033692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鄞州大道西段1555号

附件:现场照片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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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8日